“要按照轉隸開局、平穩過度、逐步深化的原則,在轉隸到位后,重點要抓‘融合’,進而實現反腐敗力量全面整合、人員全面融合、工作全面聚合,人財物集約配置,使改革效益最大化。”日前,隨著紅河州州級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人員轉隸第一階段工作圓滿完成,州紀委對全面加快融合磨合工作作出部署。
做實人員深度融合。紅河州在涉改部門人員安置上既突出主業、優化結構,又做到人崗相適、深度融合。把檢察機關轉隸人員與原紀檢監察機關人員混編,重點加強執紀監察和審查調查人員力量,以新老搭配、交叉搭配的方式,把熟悉紀律審查和職務犯罪調查的業務骨干充實到審查調查部門。對轉隸人員和非轉隸人員開展了一次談心談話,了解思想動態和面臨的實際困難,引導大家從改革大局出發,自覺擁護改革、服從改革、支持改革,嚴守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
推進工作流程磨合。紅河州堅持穩中有進,扎實推動各項工作流程磨合,重點加強監督、調查、處置與監督、審查、審理工作流程的磨合,加強紀檢機關與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相關工作的磨合,形成銜接有序、監督有力、制衡有效的工作機制。在領導體制上,實行既分工負責又集體決策的體制。實行“監督、審查、案管、審理”相對分離。建立集體決策制度,對問題線索處置、審查調查方案、采取審查措施必須經集體研究決定。在工作機制上,建立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執紀監督部門、審查調查部門、案件審理部門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機制。同時,抓緊完善紀委常委會監委會工作規則、工作流程等基本制度及相關業務工作制度規范。
做好案件工作銜接。全面、細致地做好案件(線索)材料的移交、登記、管理等相關工作,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要求承辦人和責任領導主動加強溝通銜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堅決防止案件信息資料遺失或損毀。建立檢察院移交案件及線索管理臺賬,一案一登記,一卷一移交,確保全程留痕。同時,建立監察委員會與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的協調銜接機制,對相關案件嚴格按要求和程序辦理。
加強隊伍自身建設。紅河州著力強化紀檢干部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要求堅決服從組織決定,加快融合磨合,加強團結協作,增進理解配合,形成反腐敗斗爭合力。同時,緊鑼密鼓籌備開展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雙向業務培訓,使廣大紀檢監察干部盡快熟悉新業務,補齊各自的短板,深入推進思想理念、執紀執法觀念融合。此外,州紀委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嚴格審批程序和內控制度,形成“前臺”和“后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機制,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努力建設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干部隊伍。(尹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