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林縣檢察院依法對縣監委移送的昆明某企業員工田某涉嫌貪污一案決定逮捕,同時縣監委專案組工作人員向被立案調查對象當面宣讀了解除留置決定書。至此,石林縣留置第一案結束調查,順利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
據了解,該留置案件被調查人田某涉嫌貪污,伙同其他公職人員(另案處理)修改測繪圖,虛報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騙取土地及房屋征收安置補償款。今年4月27日,石林縣公安局將被調查人田某涉嫌貪污的案件線索移送縣監委,5月2日,縣監委決定對田某進行立案調查。因被調查人田某涉嫌貪污數額巨大,有逃跑、串供、毀滅證據的可能性,5月17日,經昆明市監委批準,石林縣監委對田某采取留置措施。7月2日,經過45天緊張的工作,田某案完成調查,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作為石林縣監委成立后的首例留置案件,縣紀委、監委領導高度重視,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安排紀檢監察系統原有干部和檢察院轉隸干部混編共同辦案,充分發揮干部能力特長,在實際工作中加快業務融合。在調查工作中,積極有效運用監察法規定的談話、訊問、詢問、調取、留置等措施,嚴把談話、陪護、監控、調查等重要環節,做到全程留痕,依紀依法安全辦案,對違紀問題嚴格審查,對違法問題嚴格調查。
在審查調查中,縣監委堅持實體和程序并重,嚴把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適用關。為推進紀法銜接、法法銜接,縣紀委、監委與縣法院、縣檢察院聯合制定了《石林縣辦理貪污賄賂犯罪和瀆職犯罪案件的證據收集指引》。為充分發揮留置第一案的練兵作用,留置期間,縣監委先后從機關、鄉鎮、紀檢組抽調政治過硬、作風優良的紀檢干部參與調查、陪護等工作。在專案組同志的傳幫帶下,讓更多的紀檢干部參與“實戰”,為今后規范開展調查處置奠定基礎。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我們堅持干中學、學中干。轉隸干部和紀檢干部并肩作戰,共同討論分析案情,相互交流學習辦案經驗,既交流了思想增進了感情,又推動業務融合、作風融合和工作融合。”參與案件調查的紀檢干部表示。
“通過田某一案,我們摸索了一些方法,積累了一些經驗,也發現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下步更好地履行監察職能,推進反腐敗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奠定了基礎。”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表示。(黃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