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嵩明縣把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全面抓實執紀審查、監察調查工作,持續強化“不敢腐”的震懾。
據統計,上半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群眾舉報142件(次),處置問題線索數60件,談話函詢23件次;立案47件,同比上升5.6%;處分24人,同比上升140%,其中,黨紀輕處分10人,同比上升233%,黨紀重處分14人,同比上升133%,切實實現“1+1>2”的效果。
規范問題線索處置。在全市率先制定《嵩明縣紀委監察委檢舉舉報件閉環管理辦法(試行)》,從嚴規范全縣業務范圍內檢舉舉報件的處置。制定《嵩明縣紀委監察委問題線索管理排查處置工作辦法(試行)》《問題線索跟蹤督辦工作辦法(試行)》等制度,規范問題線索受理、分流、處置、跟蹤、反饋等各個環節處置流程。按照室務會議初步研判、分管領導召集深入研判、書記(主任)專題會集體排查研究決定的三級排查原則,對問題線索進行集體排查,提高問題線索處置意見的準確性。同時,建立問題線索管理臺賬,及時更新,每周對賬,跟蹤督辦,確保問題線索處置到位。
提升執紀審查調查質效。制定《嵩明縣紀委監察委聯合執紀審查調查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六個聯合執紀審查調查區,根據問題線索具體情況及工作需要開展聯合執紀審查調查。縣紀委、監委成立以來,充分運用現有紀檢監察力量,聯合作戰4次,執紀審查調查質效明顯提升。聯合全縣反腐敗力量,進一步明確縣紀委、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等各成員單位協作職責,健全規范縣紀委與各成員單位間的案件通報、移送、信息溝通和會簽機制等,通過聯席工作會、專題學習會、情況通報會、個案協商會等形式定期召開反腐敗協調工作會,不斷提高各成員單位協作辦案的質量和水平。上半年,縣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共召開2次相關協調、通報、學習會議,收到各成員單位移送的各類線索30余件并作出相應處置。
強化全覆蓋監督。嚴格按照省、市紀委建設覆蓋紀檢監察系統“五級聯動”、五位一體、一縱三橫的檢舉舉報平臺工作要求,建設全縣檢舉舉報平臺,充分發揮信訪舉報“主源頭”作用。借力“五級聯動”群眾訴求平臺和脫貧攻堅平臺,在縣、鄉、村、組四級設立群眾訴求中心及群眾訴求點,截至目前,全縣共成立1個縣級群眾訴求中心,4個鎮(街道)群眾訴求中心、75個村居委會群眾訴求點、400多個村小組訴求聯系點,方便群眾在家門口反映合理訴求,構建起集群眾舉報受理、辦理、監督、反饋為一體的“五級聯動”監督平臺。
實踐運用好“四項制度”。及時印發并組織學習《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等四項制度,積極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出臺《嵩明縣紀檢監察系統案件質量評分標準》,對縣紀委自辦案件及鎮(街道)紀委辦理案件,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案件質量考評會,通過案卷評比提升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審查工作質量和水平。堅持一案一析一總結,成為查辦審理案件常態化的“標配”,召開監督執紀監察典型案例研討會2次。將規范延伸至基層,修訂《嵩明縣鎮案縣審工作辦法(試行)》,細化執紀監督監察工作調查措施的適用條件、執行方式、程序要求,統一文書格式,采取調查措施、開展重要取證工作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全要素試用12項措施。上半年,開展談話60人次,詢問47人次,訊問10人次,調取18人次,扣押6次,留置2人,移送司法機關2件。(張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