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石林縣紀委、監委積極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形成紀律、監察、巡察、派駐“四個全覆蓋”權力監督格局,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優勢,凝集反腐強大合力。
全要素試用措施。嚴格落實《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對12項調查措施啟動嚴格報批程序、嚴格流程管控,做到逐級審批、全程留痕。談話、訊問、詢問、查詢、調取等5項措施由分管領導批準使用,凍結、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鑒定等6項措施由主要領導批準使用,留置措施向上級監委申報批準后使用。截至目前,積極試用12項調查措施974人次,其中,使用談話524人次,訊問42人次,詢問72人次,查詢135人次,調取195人次,扣押20人次,查封1人次,鑒定2人次,留置3人次。
全流程協作配合。發揮好紀委、監委“雙劍合璧”的戰斗力,加強紀委、監委內部配合,同步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安排案審室提前介入,對事實、證據、程序以及取證來源是否規范進行審核把關。為進一步促進紀法銜接,縣紀委、監委與縣法院、縣檢察院聯合制定了《石林縣辦理貪污賄賂犯罪和瀆職犯罪案件的證據收集指引》,在立案調查階段,協調公安機關配合參與詢問、搜查、扣押、鑒定等調查措施;在移送審查起訴階段,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完成對證據標準、案件移送等事項的審查對接;在審判階段,加強與法院的對接聯系,便于法院提前了解案情,快立案、快判決。
全覆蓋懲治腐敗。堅持把審查調查作為重要職責,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著力解決選人用人、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物資采購、土地出讓、房產開發、工程招投標以及公共財政支出等方面的腐敗問題。1至8月,全縣紀檢檢察機關共立案63件,同比增長85%;結案40件,同比增長38%;處分41人,同比增長21%;啟動監察調查22件25人。(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