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官渡區監察委員會成立以來首例移送司法機關起訴的職務犯罪案件——區城管綜合執法局五中隊協管員李金受賄案在官渡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2014年至2017年間,李金在擔任區城管綜合執法局五中隊協管員期間,利用負責巡查、管控轄區內違法建設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加高樓層、加寬面積、違法建設提供幫助或不予查處,先后多次收受唐某、朱某等多人賄送的款項共計30余萬元。今年4月,官渡區紀委、監委收到相關問題線索,經初核、立案調查等程序,掌握了李金部分違紀違法事實,涉及金額較大,官渡區監委對其依法留置,并于7月調查完結,移送官渡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這是區監委成立后辦理的第一例留置案件,在開展監察調查過程中,區紀委監委既通過實戰鍛煉了隊伍,又在貫徹監察法的過程中規范了程序、完善了制度,推動改革成效不斷深化。
加強人員融合和工作磨合,讓反腐利刃更鋒利。區紀委監委統籌調配辦案力量,成立了專案組,安排紀委原有干部和檢察院轉隸干部混編共同辦案,充分發揮干部能力特長,在實際工作中加快業務融合。調查工作堅持實體與程序并重,積極有效運用監察法規定的訊問、留置、扣押等7種措施。同時,不斷健全完善制度,嚴格執行省紀委《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等“四項制度”,探索制定《留置室監督管理制度》《執紀審查調查工作責任制》等工作制度,在調查工作中嚴把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格按照刑事審判關于證據的要求和標準收集、固定、審查、運用證據。在李金案中,紀法銜接和法法銜接順暢有序,案件審理室和區檢察院公訴部門提前介入,對違法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嚴格審核把關,保證了案件的順利辦結和正式移送。
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守住審查調查安全底線。針對改革前沒有辦過“兩規”案件,留置工作經驗缺乏的問題。區紀委監委牢固樹立“沒有安全就沒有審查調查”的理念,以嚴格的內控程序設計和細致的監督舉措,確保審查調查安全。專案組嚴格落實專職安全員負責調查期間的安全工作,案管室派員進行駐點監督,開展高頻率安全巡查,強化對各項安全工作實時登記,形成值班記錄、檢查記錄、案管日志等工作臺賬資料,保證審查調查安全工作有跡可循、有據可查。
強化對公權力的全面監督,彰顯監察全覆蓋實效。《監察法》頒布后,監察對象的范圍擴大到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自官渡區監委成立至今,已立案調查涉嫌職務違法犯罪行為15人,在實際工作中能夠明顯感受到,對非黨員村居干部、國有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執法部門協管員等納入監察范圍,加大監督力度,動輒則咎、防微杜漸,逐步增強了全體公職人員接受監督、遵紀守法的意識。只要行使公權力,就會受到監督,彰顯了監察全覆蓋的震懾力,讓群眾身邊的“蠅貪”無縫可鉆。
李金案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官渡區紀委監委執紀執法高效有力的一個縮影,是官渡區正風反腐高壓態勢中的個案體現。今年1至9月,官渡區紀檢監察機關處置問題線索數同比增長31.7%,立案件數同比增長77.4%,使改革真正達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等于三”的良好效果。
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斬斷腐敗利益鏈。保持反腐敗斗爭高壓態勢,受賄行賄必須一同打擊。監察法規定,對涉嫌行賄犯罪或者共同職務犯罪的涉案人員,監察機關可以采取留置措施。在調查李金一案中,主要行賄人唐某一開始拒不配合調查工作,區監委依法對其采取留置后,震懾效果很快顯現,其他行賄人積極主動交代,成為順利查辦留置第一案的突破口。今年以來,官渡區紀委監委在查處受賄行為的同時,對行賄行為也堅決予以查處,1至9月立案審查調查涉嫌行賄犯罪5人、受賄犯罪8人,從重調查受賄問題向受賄行賄問題并查轉變,進一步壓縮“圍獵”空間。(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