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監察法第五十三條: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本級監察委員會的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執法檢查的規定,監委主任代表縣監察委員會,向縣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報告工作,請予審議……”近日,紅河縣監委主任代表縣監察委員會,首次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
會上,縣監委主任匯報了縣監察委員會成立以來的工作情況,并圍繞推開改革試點主要做法及經驗、所采取的具體措施、取得的階段性成效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下一階段工作計劃等方面作了重點匯報。
縣監察委員會成立以來,穩步推進國家體制改革各項工作,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不斷強化自我監督,嚴格依法依規行使監察法賦予的職權,積極探索實踐,依法依規開展調查處置工作。堅持“人崗相適紀法相融”的原則,重組混編原有干部和轉隸人員,加強黨紀黨規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鍛造政治過硬,業務精通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突出主責主業,圍繞重點領域、重點工作,切實加強對公職人員的日常監督。截至目前,共提醒談話23人、誡勉談話21人、通報問責3人、通報批評4人、誡勉問責2人,給予黨紀處分15人,給予政務處分2人,為全縣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政治生態作出了積極貢獻。
聽取匯報后,會議對縣監委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對縣監委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見、建議。(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