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文山市紀委監委積極推進紀法融合,全面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截至目前,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各類問題線索157件,立案57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2人,“1+1>2”的聚合效應漸顯。
抓業務學習,促工作融合。開展全市紀檢監察系統業務培訓,互補短板。規范學習制度,每周一集中學習,采取班子成員及業務骨干輪流上臺講授監督執紀、監察工作流程、案件審查、職務犯罪、證據收集等業務技巧,實現工作學習互相促進,推動思想理念上的“深度融合”。通過跟案學習、以案代訓、巡察監督等各種途徑為紀檢監察干部“強筋壯骨”,持續提高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執紀問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著力提升市紀委監委的整體戰斗力和凝聚力。
綜合考慮個人工作特長將檢察院轉隸的14名同志與原紀委干部進行融合搭配,重點充實到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工作一線,監督執紀部門干部數占干部總數的70.9%。將鄉鎮紀檢干部分期到機關進行學習鍛煉提高履職業務能力。選派9名干部到掛鉤扶貧點實踐鍛煉,積極投身精準扶貧主戰場,助力全市脫貧攻堅工作。
實現監察公權力全覆蓋,授權派駐(出)紀檢機構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參與、負責審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和干部職工違反黨紀和公職人員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權力尋租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賦予部分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監察職責,推動實現對全市16345人監察對象監督的有效覆蓋。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抓早抓小等日常監督措施,對所有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行為是否正確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公權力不被濫用,在陽光下運行。截至目前,共辦理職務違法犯罪18件。
突出監督這個首要職責,緊盯扶貧領域和民生領域,將監督觸角不斷向基層延伸,采取每月抽查、季度檢查、全面檢查等方式對脫貧減貧實效、扶貧項目建設成效、資金安全及使用效率、干部作風轉變等實質性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加大違規違紀問題線索處置力度,強化辦案協調和法法銜接,形成反腐敗的工作合力,完善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配合協調機制,規范工作規程,疏通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呂玉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