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梁河縣紀委監委全面融合,推動監察體制改革工作持續深化,全要素使用監察法賦予的各項調查措施,高質高效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監委成立以來,使用各項審查調查措施198次,留置6件6人,其中國家公職人員2人、非國家公職人員4人,實現了“1+1>2”的改革成效。
嚴把學習關。強化全體紀檢監察干部對執紀審查業務學習,采取“每周一學”“每月一考”“全員參與留置工作”等措施,強化全員理論學習、崗位實戰練兵,切實提高紀檢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新形式、新任務下的紀律審查、監察調查工作能力,讓全縣紀檢監察干部成為既懂紀又懂法的合格干部,切實提升監督執紀水平。
嚴把程序關。嚴格執行《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等四項制度,制定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規程、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范等制度,對紀檢監察工作領導體制、日常監督、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調查、審理、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明確和規范,細化12種調查措施的使用審批流程和審批權限,明確作出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黨紀處分或政務處分等重要事項的工作規定,推動執紀審查與依法調查的無縫對接,全面提升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工作水平。
嚴把質量關。整體提升辦案水平,明確由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負總責,分管領導、常委具體抓落實,實行重點疑難案件常委包干負責制,監督審查室具體負責案件查處工作,其他各業務室積極參與、配合,始終把審查調查工作擺到了突出位置。通過以案代訓的方式提高鄉鎮及派駐紀檢監察組的紀律審查業務水平,通過進行面對面、手把手的傳幫帶,傳授證據的搜集鑒別,突破案件的技巧,案件性質的認定等專業知識。同時,通過交流辦案心得體會,總結經驗與技巧,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干部的理論水平和審查調查能力。
嚴把安全關。把握審查調查工作中的重要環節和關鍵點,嚴格遵循紀律審查“二十四字”方針,嚴把紀律審查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定性量紀關,用嚴格的制度和程序保證辦案工作有序進行,保障被調查人的合法權益,把安全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的學習教育納入到紀律審查案前、案中、案后全過程,通過建立《審查調查安全臺賬》,做到審查調查安全各環節的程序規范和留痕備查,督促辦案人員依紀依規依法安全文明開展審查調查工作,確保紀律審查工作不出問題,實現辦案零事故。(蔣加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