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好派駐機構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近日,駐省審計廳紀檢組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省紀委對派駐機構的職能劃分,結合審計機關實際,制定出臺了《駐省審計廳紀檢組工作制度及人員分工》,從18個方面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和人員分工,規范工作程序,強化內部管理。
制度規定,駐省審計廳紀檢組在組長領導下工作,紀檢組副組長協助組長對分管工作和職責范圍的工作負責。紀檢組內設綜合小組和監督執紀小組。綜合小組主要負責組織宣傳、政策法規、文秘綜合、日常事務管理等工作;監督執紀小組主要負責信訪舉報、執紀審查、監督問責、預防腐敗等工作。內設小組分別在2名副組長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
18項工作職責和制度分別包括:收發文處理、報表報告、文件印章、會議會務、考勤考評、學習培訓、信息報送、參加例會、日常監督、專項檢查、受理信訪、約談談話以及執紀問責、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具體內容和責任分工。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決定在人員分工上采取兩兩人員互為AB角制,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方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