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駐省國資委紀檢組和各省屬企業紀委認真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和省紀委十屆三次全會精神,以學習貫徹憲法、監察法為契機,不斷強化對省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研判和分析,持之以恒正風肅紀,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1至4月,駐省國資委紀檢組和各省屬企業紀委共立案32件,同比增長32.25%,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0人次,同比增長8.8%;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134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87人次,第二種形態33人次,第三種形態12人次,第四種形態2人次。
持續加大執紀審查工作力度。聚焦主責主業,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緊扣“六項紀律”,認真落實從嚴執紀理念,以嚴的要求、嚴的措施推動形成嚴的習慣、嚴的氛圍,持續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批示精神,積極協助和督促黨委壓緊壓實作風建設主體責任。聚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突出問題,一經發現堅決查處。持續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紀律審查中重點關注反映“四風”的問題,做到持續鞏固和拓展整治成效。
全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發揮第一種形態的基礎性作用,主動開展談話,及時教育、提醒和挽救黨員領導干部,對平時工作作風、生活小節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輕微違紀行為,以及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等,分別作提醒性、批評性、誡勉性談話,既防止不加分析研判、“一告就查”,又避免大事化小、“一談了之”。對涉嫌違紀違法的,依據不同性質、情節、后果等,追究紀律責任或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不斷提高案件質量。始終把辦案質量作為監督執紀工作的生命線,堅決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把所有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認真落實省紀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落實責任確保案件質量的通知》部署要求,進一步提高認識、健全機制、多措并舉,不斷加強對問題線索處置方式、辦案程序、辦案文書、辦案措施和手段、辦案安全等方面的規范和管理,有針對性地防范和解決案件質量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丁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