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中央、省委、州委的決策部署,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嚴肅查處了一批扶貧領域違紀問題。近日,西雙版納州紀委通報了8起典型案例。
1.景洪市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容一中隊巖罕遠扶貧工作不力的問題。2017年3月,巖罕遠在嘎灑鎮沙藥村駐村扶貧工作期間,對幫扶工作認識不夠,不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并擅離工作崗位。2017年9月11日,景洪市紀委給予巖罕遠誡勉談話的問責。
2.景洪市外事辦公室干部蘭志強在開展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7年7月30日起,蘭志強在勐罕鎮曼景匡村開展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期間,對該工作認識不到位,放松自我要求,多次出現遲到早退現象,在同事和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10月12日,景洪市紀委給予蘭志強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的問責。
3.景洪市財政局工作人員刀剛在惠民補貼信息修改工作中慢作為問題。2015年11月,景洪市財政局收到嘎灑鎮財政所報送的2014年惠農補貼修改數據后,刀剛未及時處理,直到2016年9月27日才反饋要求嘎灑鎮財政所再次修改核實數據。2017年11月21日,景洪市紀委給予刀剛誡勉談話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
4.勐海縣西定鄉曼馬村老冬村民小組長李曉世違規申報領取低保金的問題。2013年12月,李曉世利用擔任西定鄉曼馬村老冬村民小組長的便利,在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情況下,以本人名義違規申報領取了2014年度和2015年度低保金共計23226元。2017年7月31日,勐海縣西定鄉黨委給予李曉世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退回違規申報領取的低保金。
5.勐海縣西定鄉曼馬村老冬村民小組會計羅二違規申報領取低保金的問題。2013年12月,羅二利用擔任西定鄉曼馬村老冬村民小組會計的便利,在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情況下,以本人名義違規申報領取了2014年度和2015年度低保金共計8694元。2017年7月31日,勐海縣西定鄉黨委給予羅二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退回違規申報領取的低保金。
6.勐海縣西定鄉帕龍村帕勐小組長李開明優親厚友問題。李開明在擔任帕勐村民小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優親厚友,讓本應享受政策的群眾不能享受政策,明顯有失公平,導致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較大損失。2017年12月1日,西定鄉黨委給予李開明黨內警告處分。
7.勐海縣西定鄉黨委書記巖溫丙對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工作失職失責的問題。巖溫丙身為西定鄉黨委書記、西定鄉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履行工作職責不力,致使西定鄉未按照文件要求時限完整、精準的上報動態管理相關信息數據,給勐海縣穩步有序推進完成全年扶貧目標任務“百日行動”工作帶來了一定影響。2017年12月4日,勐海縣紀委給予巖溫丙通報的問責。
8.勐臘縣象明鄉曼莊村八總寨村民小組地質災害搬遷項目推進滯后的問題。截至2017年8月,八總寨搬遷項目各項工程設施已投入資金600余萬元,搬遷工作仍未取得進展,新址上已建成的文化活動室門、窗、墻面、籃球架等設施受到嚴重損毀。象明鄉黨委、政府在八總寨村民小組地質災害搬遷項目實施過程中,沒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調整工作方案。2017年12月8日,勐臘縣紀委給予象明鄉黨委、鄉政府向勐臘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和通報的問責;給予縣農委辦主任羅建平、縣農業和科技局副局長普學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象明鄉黨委書記伍劍通報的問責。
通報指出,以上8起案例充分說明,扶貧領域虛報冒領、優親厚友、“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仍然突出,全州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干部要從以上典型問題中吸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不斷增強紀律和規矩意識,在脫貧攻堅進程中正確履職,勇于擔當,以嚴深細實的工作作風,推動脫貧攻堅工作穩步、有序、高效開展。
通報強調,全州各級黨組織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切實增強做好脫貧攻堅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扛實脫貧攻堅政治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強化日常監管,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扶貧領域存在的腐敗和作風問題,促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各項任務落實。縣市監察委要對扶貧領域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加強監察,優先立案調查扶貧領域涉嫌犯罪問題,并高度關注脫貧攻堅中的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對膽敢向扶貧項目、資金“動奶酪”的腐敗問題以及弄虛作假等嚴重作風問題嚴懲不貸,強烈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信號,確保黨的好政策落到實處,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