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紀委、監委通報了查處的7起扶貧領域失職失責典型問題:
1.富寧縣田蓬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黃韋海,原副鎮長蒙金龍在社會救助領域存在問題排查整改工作中履職不到位問題。2017年3月至6月,黃韋海、蒙金龍在分管民政工作中履職不到位,沒有按要求開展該鎮社會救助領域存在問題排查整改工作,到規定完成時限還存在63戶64名村干部家屬違規領取低保問題。2018年1月,黃韋海、蒙金龍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富寧縣供銷合作社副主任科員楊家虎未按要求駐村開展工作問題。2017年5月至9月,楊家虎在下派任洞波鄉洞塘村黨總支第一書記期間,不按要求駐村開展工作,無正當理由外出且未向組織請假累計66天。2018年4月,楊家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丘北縣平寨鄉鄉長陸保壽、原副鄉長何宏偉、張建文在實施養殖項目中失職失責問題。丘北縣平寨鄉政府在實施蚌常村委會蚌勒上寨林下養殖項目中,在合作意向人趙某不提供任何資金投入和風險抵押的情況下,分別于2015年4月20日、2016年6月17日組織群眾與趙某簽訂合作協議,先后核撥項目資金47.92萬元由趙某養雞并按年度分紅給群眾。趙某在2015年、2016年分紅給群眾共7.584萬元。2017年8月由于管理不善及市場原因,趙某撤離養殖場,造成產業扶貧資金40.336萬元失去監管。平寨鄉鄉長陸保壽,時任副鄉長何宏偉、張建文對入股資金核撥風險審核把關不嚴、監管不到位,負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3月,陸保壽受到書面誡勉問責,何宏偉、張建文分別受到通報問責。
4.丘北縣扶貧開發局副局長楊文惠在貧困對象動態管理數據比對工作中履職不到位問題。2017年8月,楊文惠在貧困對象動態管理數據比對工作中,沒有對該項工作作具體安排,對業務人員指導督促不到位,致使個別工作人員在核查比對動態管理名單中出現失職失誤,楊文惠履職不到位,負重要領導責任。2018年2月,楊文惠受到通報問責。
5.馬關縣夾寒箐鎮政府鎮長劉興星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職不到位問題。2017年,馬關縣夾寒箐鎮政府在開展脫貧攻堅工作中,未及時傳達貫徹馬關縣委、縣政府在縣扶貧開發局召開的全縣扶貧工作會議和在都龍鎮政府召開的馬關縣農村危房加固改造推進暨扶貧動態管理部署會議精神,未嚴格貫徹執行縣政府有關文件要求,造成全鎮2017年度農村危房改造任務未完成,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驗收不及時,建房補助資金兌付不及時。劉興星作為鎮政府鎮長,履行職責不到位,負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2月,劉興星受到通報問責。
6.西疇縣雞街鄉那馬村委會主任王家明在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8月,王家明在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中,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導致建檔立卡戶家庭成員信息核實不準確,未在本次動態調整中剔除。2018年2月,王家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西疇縣法斗鄉政府水務站工作人員游靜波“掛包幫”工作落實不到位問題。法斗鄉黨委政府要求全鄉各“掛包幫”責任人要在2017年12月25日以前完善并懸掛明白卡,2018年2月25日前完成“掛包幫”戶的“四責任清單”。游靜波負責掛鉤幫扶脫皮樹村委會南昌上寨2戶貧困戶,未按要求開展“掛包幫”工作,2018年3月6日,才到“掛包幫”戶落實基本情況,上交“四責任清單”,直到2018年3月7日還有1戶“掛包幫”戶未懸掛明白卡。游靜波在“掛包幫”工作中,履職不到位。2018年3月,游靜波受到通報和誡勉問責。
通報指出,以上7起典型問題,反映出有的黨員干部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作風不嚴不實、失職失責,有的職能部門落實扶貧政策不到位、監管不嚴,有的鄉鎮黨委、政府履行脫貧攻堅責任不力,有的村黨組織、村委會工作不扎實,導致扶貧政策不落地、脫貧攻堅受影響。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務必吸取深刻教訓,切實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