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動是魔鬼!我作為黨員,觸犯了黨紀國法,這是我沒有嚴格要求自己的后果,對組織的處理我沒有意見……”在本應年輕有為的年紀,瑞麗市畹町鎮新合村委會團結村民小組一名黨員張雄卻選擇用“江湖義氣”代替了黨性修養。2018年11月28日,瑞麗市紀委決定給予張雄開除黨籍處分。
經查,2017年1月,張雄及他人因運貨車輛收費一事與瑞麗市畹町鎮團結村部分村民之間發生矛盾,張雄與他人便安排多人對聚集在便道口的村民進行驅趕,造成多人受傷、多輛車輛受損的嚴重后果。后張雄又與他人結伙偷越國境進入緬甸,幾日后返回中國。2018年4月10日,瑞麗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張雄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犯偷越國境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執紀者說】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石;作為黨員,更應該好好學習法律法規,比普通人更了解、遵守法紀,成為榜樣與標桿,而不是肆意妄為。
張雄作為一名黨員,遇事不冷靜處理,對他人滋事斗毆不但沒有勸阻,反而參與其中,最終害人害己。此案警醒我們,在遇到問題時,要用正當、合法的方式來處理,不用過激方式方法解決矛盾,如若放任情緒、缺乏自控能力,逞一時之快,最終的結果只會是悔恨終生。(瑞麗市紀委監委 陳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