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云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主任 陸俊華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因此,憲法修改事關全局,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必將載入黨和國家發展的史冊。我堅決擁護黨中央關于憲法修改的決策部署,完全贊成把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等寫入憲法,完全贊成對國家主席任期作出新的規定,完全贊成在憲法增加一節“監察委員會”,完全贊成對憲法序言和條文部分作出的其他修改。
一、憲法修改非常必要和及時,體現憲法發展規律,契合新時代的發展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國憲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必須體現黨和人民事業的歷史進步,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黨中央決定對憲法進行適當修改,就是為了使憲法更好地反映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體現時代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
第一,這是堅持與時俱進,遵循憲法發展規律的要求。憲法的持久生命力,在于與時俱進。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我國憲法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這是我國憲法發展的基本規律。同時,這次修改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努力保持憲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充分維護和體現了憲法的權威性。
第二,這是堅持上層建筑要適應經濟基礎,順應時代前進發展的要求。法律是上層建筑,要適應經濟基礎的變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生了歷史性變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是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憲法作為治國理政的總章程,必須體現黨和人民事業的歷史進步,根據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新任務,對我國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
第三,這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充分發揚民主,領導人民制定出體現人民意志的憲法,領導人民實施憲法。這次憲法修改,實現了黨的主張、國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統一,進一步科學地確立了黨、國家、人民的關系,把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全面納入了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軌道,更好地適應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
二、把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上升為國家憲法規定,更好地發揮憲法的規范、引領、推動、保障作用,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有力的憲法保障。這次修改憲法,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方針政策載入憲法,對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廣泛動員和組織全國各族人民為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而奮斗,影響極其重大和深遠。
第一,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確保中國這艘巨輪始終沿著正確的航向乘風破浪前進。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宏偉目標,戰勝前進路上的風險挑戰,從根本上講,是要把好向、掌好舵。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指路明燈。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定為國家指導思想,成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為國家的指導方向,為黨和國家事業始終沿著正確航向前進,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提供了最重要的法律保障,充分體現了黨的領導、依法治國、人民幸福、民族強盛的有機統一和高度一致性。
第二,把堅持黨的領導上升為國家根本制度,使黨的領導全面貫徹落實到國家治理的各領域各方面。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重要論斷,深刻揭示了中國共產黨領導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之間內在統一性。沒有黨的領導,就不可能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民族復興就是空想。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寫入憲法,把堅持黨的領導上升為國家根本制度,對于確保黨的領導全覆蓋,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進一步增強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四個意識”,自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在全黨的核心地位,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有著重要影響。
第三,賦予監察委員會憲法地位,必將推動反腐敗斗爭深入發展,奪取壓倒性勝利。古今中外都有不同類型的監察制度,但是,以憲法的形式把監察制度確定下來,這是黨中央從我國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出發,加強公權力監督的偉大創舉。在憲法中增加有關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規定,為制定監察法、設立國家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提供憲法依據,這是對我國政治體制、政治權力、政治關系的重大調整,貫徹落實了黨的十九大關于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大部署,必將推動反腐敗斗爭取得更大成效,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對黨的信心和信賴,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三、大力弘揚憲法精神,貫徹落實好憲法。修改憲法是為了更好地實施憲法,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憲法面前人人平等,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我們紀檢機關作為黨內的“紀律部隊”,首先要帶頭尊崇憲法,帶頭遵守憲法,帶頭弘揚憲法精神,始終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自覺接受監督,提高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同時,要結合紀檢監察工作職責,推動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維護憲法權威。一是堅定不移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緊緊圍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緊緊圍繞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緊緊圍繞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堅定不移地堅持黨的領導。二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毫不松勁地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堅決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黨建思想的要求,切實履行好黨章和憲法賦予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加強監督執紀問責,認真履行監察委的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真正做到不松勁、不停步、再出發,以堅強的信心、堅韌的意志、堅實的步伐,一刻不停歇地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確保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使黨始終成為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三是以監察體制改革為契機,推動紀法銜接。深入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在執紀工作中,堅持把紀律審查和法律審查結合和貫通起來,同步實施、并聯推進,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督全覆蓋,督促各級干部和工作人員強化法制觀念,依法辦事。
——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云南省代表團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時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