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頒布實施已經半年。學習好、宣傳好、執行好監察法,是各級紀委監委的重要任務,是對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忠誠履職、干凈擔當、做好工作的必然要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推出《案例解讀監察法》系列報道,結合半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學法用法實踐,通過“案例事例+分析點評”的方式,以案說法,幫助大家更好地學習領會、貫徹落實監察法。
【案例】
某縣紀委監委為加強對本區域內黨員和履行公權力公職人員的監督,在認真做好紀委監委信訪舉報工作的同時,先后組織了“清風行動”、“四風”問題集中督導等工作。
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加強監督,選派紀委監委人員組成“清風行動”小組,向各小組隨機分配任務,分赴有關區域開展調研、明察暗訪,調研察訪期間不要下邊接待安排引導、不干擾地方部門的正常工作,不作宣傳報道、不擾民,重在了解人民群眾特別是基層老百姓的生活狀況,了解老百姓生活中有沒有受到不公正待遇、有沒有遭遇“吃拿卡要”等問題,并將調研中獲取的情況和信息做好整理,上報紀委監委匯總、分析,對于發現的屬于紀委監委管轄的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納入后續處理程序,交由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室等依規依紀依法處理;對于發現存在問題但卻不屬于紀委監委管轄的,按程序移送給有關主管機關處理,并向有關機關提出了可行性的工作建議、整改意見。
另一方面,緊緊抓住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重要節點,安排工作人員分赴有關風景名勝區、酒店賓館、商場超市等地,通過現場檢查、訪談聊天、調閱資料等方式,著力發現并收集是否存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購買贈送節禮以及公車私用等問題線索,對于發現的大量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及時請示報告、獲取合法證據,納入后續處理程序。此后,縣紀委對所獲得的問題線索依工作流程進行了處置,對于經查證屬實的違紀違法問題,根據不同的性質和情節,依法作出了嚴肅處理,對于有必要進行通報的一律給予通報,面向社會發布信息,有效地釋放了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永遠在路上的強烈信號。
【解讀】
監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監察機關對于報案或者舉報,應當接受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對于不屬于本機關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這既是對紀委監委開展信訪舉報工作的授權,更是明確了紀委監委必須依法履職的義務。紀委監委不是法院,不是居中裁判、不告不理,而是行使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紀委監委在接受群眾報案或舉報工作中,不宜僅局限于被動的“接受”,而是應當結合全面從嚴治黨的大局、始終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積極探索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的“接受”渠道和方式方法,真正把老百姓想舉報、應當舉報卻可能因為能力水平有限不能充分表達,或是不敢到紀委監委的“衙門”里舉報、怕被公開后遭受打擊報復等因素而沒有舉報的問題,及時、恰當、合法、合理地“接受”到我們的工作中來。現實生活中,有的基層老百姓因為不能及時了解到上面的政策、信息,有時候自己的利益被人侵占了、被人蒙蔽了都不知道;有的是知道自己的利益被人侵占了,但不知道向誰去反映、不知道向誰反映管用、誰能解決問題;有的即使知道可以向誰反映,但怕自己去反映了也說不清楚、怕說清楚了也沒有人管,甚至到頭來不僅反映的問題得不到解決,而且問題又傳回到了被反映人那里,搞不好自己是“吃不了兜著走”,反而受到更大的不公正對待、打擊報復甚至嚴重侵害。這些都是客觀存在的現實情況,也是基層老百姓的真實擔憂。面對這些情況,紀委監委應該真正擔當起來,走出“衙門”,走進群眾,以自己的使命擔當和忠實履責,依紀依法受理基層老百姓“田間地頭”的舉報和反映,同時也是用這種方式加強向人民群眾的一線宣傳和幫助指導,使紀檢監察干部真正成為黨的忠誠衛士、人民群眾的貼心人,為營造海晏河清的社會風氣作出不懈努力。
與此同時,紀委監委在走出去“接受”舉報過程中,要充分貫徹落實法治思維,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工作、合理獲取線索證據。一方面,要認清紀委監委的職責定位,紀委監委不能“包打天下”、什么都管,對屬于紀委監委職責范圍內的事情要積極履職、發現問題、處理問題,對不屬于紀委監委管轄范圍內的事情不要越權、違法履職,對確實發現存在問題、需要向有關方面報告或建議的,應當依照程序進行報告或建議有關部門依法履職;同時,對屬于紀委監委職責范圍內的事情,在積極履職過程中,要始終以合法的手段和措施開展工作,確保問題線索來源合法、證據形式合法、處理程序合法、處理結果合法,同時也要注意方式方法,確保不干擾人民群眾正常的社會生活,不因為自己的履職工作給老百姓帶來不必要的影響。本案例中,該縣紀委監委的做法既準確地把握住了工作職權和職責義務,也能夠從大局出發結合實際貼近群眾開展工作,而且將日常監督與重要節點的監督緊密結合,積極履職、依法取證、發揮作用,這種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摘自中國方正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案例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