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龍陵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格按照“全縣統一建賬,全縣統一對賬,全縣統一反饋處置、辦結情況”的要求,扎實開展信訪舉報件閉環式管理工作。今年1至7月,該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66件,其中,上級轉交辦16件,本級自收50件。
印發《關于實行信訪舉報件建賬對賬和轉(移)送件處置及承辦情況反饋備案制度的通知》,明確要求縣紀委、監委轉(移)送(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紀委、監委、市紀委、監委轉送)各承辦單位的信訪舉報件以及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受理的信訪舉報件,其處置、承辦情況均應單獨進行分類建賬,并與轉出單位定期對賬、按要求作反饋備案。
各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對信訪舉報件建賬對賬和轉(移)送件處置及承辦情況反饋備案制度工作負總責。對因不按規定處置信訪舉報件或辦理不及時、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嚴格按照《龍陵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規定,嚴肅追究責任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按照“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的要求,對承辦的信訪舉報件力求做到快處、快辦、快查、快結。從轉(移)送單位移送信訪舉報轉送件之日算起,1個月內反饋信訪舉報件的處置情況,2個月內反饋承辦情況。案件監督管理室重點反饋分流時間和承辦部門,各承辦部門重點反饋處置方式、辦理進展情況和辦理結果。(鄧洪明 李轉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