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用中央經費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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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79張白條,時間長達6年之久,記錄了周順林巧立名目,套取“中央財政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資金”,私設“小金庫”的事實。
2016年8月,隨著芒市民政局中心敬老院原院長周順林涉嫌私設“小金庫”被立案調查,芒市民政系統一系列腐敗案件漸漸浮出水面。
僅一年時間,就先后有5名領導干部觸碰紀律紅線,受到不同程度的黨政紀處分,這樣的“系統性腐敗”觸目驚心,發人深思,震動了整個芒市!
“對于貪污、擠占、挪用救災救濟、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資金和社會捐贈款物、福利彩票公益金等腐敗行為,我們將以零容忍的態度,一竿子插到底,嚴肅進行查處。”芒市紀委主要負責人表示。
深挖問題線索,揭開腐敗“內幕”
“不經院領導班子討論,擅自將院內五保戶老人飼養的20多頭小耳朵豬送給他人。”“財務管理上獨斷專行,賬務收支情況從未進行公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給干部職工發放購物卡……”2016年7月起,一封封舉報芒市民政局中心敬老院原院長周順林的舉報信接踵而來。
芒市紀委隨即成立審查組,以舉報信為線索,順藤摸瓜,深挖細查,揭開了芒市民政局中心敬老院原院長周順林的違紀內幕。
“這些錢是我們敬老院通過打白條以現金形式向救助站套取出來的,都是‘中央財政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資金’。”周順林在接受審查時交代。
經查,周順林在2011年至2016年期間,為了套取“中央專項資金”,安排財務人員,分79次向芒市民政局救助站打白條,套取中央專項資金462000元,以現金形式存放于中心敬老院保險柜里,后又將此筆資金用于敬老院的接待費、工作經費、職工節假日補助等,2011年以來,共分18次給干部職工發放補助,共計433854元。
2016年10月,經芒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周順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市民政局副局長岳老四因“一崗雙責”履行不到位,被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內部管理混亂,制度形同虛設
“收支憑證必須真實填寫款項的來源和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虛作假。”“對不真實、不合法或報銷手續不完整的報銷憑證,財會人員可拒絕辦理報銷或按有關規定予以糾正。”“全體干部職工必須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芒市民政局相關制度明確規定。
然而,制度僅僅只是掛在墻上,形同虛設。
“上下班紀律松弛,上班打卡后,部分同志外出吃早點現象時有發生。”“領導都不帶頭,誰還會認真?”在調查組多方走訪過程中,聽到最多的就是這些話!
翻閱芒市紀委五年來的作風檔案不難發現,自2014年以來,芒市民政局已有4名人員因為違反上下班紀律和會風紀律,受到處理。
“局里大多數接待都安排在我們這里,經費壓力很大!我們只有想其他辦法。救助站流浪乞討人員伙食如果每天正常的肉類購買量是10斤,我們就虛列開支,把單據偽造成30斤,然后再從中央流浪乞討人員補助金中報出來……長此以往、習以為常。”芒市民政局原救助站站長佟桂林把如何“虛列開支”之事向審查組全盤托出。
2017年7月,經芒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佟桂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緊接著,市民政局優撫安置股原股長李桃因“違規為不符合申領條件的53名退役士兵辦理、發放參戰補助”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被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玩忽職守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臺后,面對越來越嚴的制度‘籠子’,芒市民政局的領導干部在如何套取中央專項資金動起了腦筋。他們深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官場腐敗經,斂財手段不斷翻新,套取國家專項資金,虛開假發票、自制單據、白條……一切手段為了隱匿和掩蓋違紀違法留下的痕跡。”調查組組長感慨道。
理想信念動搖,人生陡然蛻變
“數十條高檔香煙出現在煙癮并不大的當事人家中。”“整整12沓未拆封的現金還靜靜地躺在旅行箱里。”“因為他是局長,手里有權,在安排項目上有絕對的主導權,我想拿到項目,只有送錢!”這些描述來自不同的方向,卻指向同一個人——芒市民政局原局長孔建坤。
芒市紀委在對救助站進行調查期間,時任芒市民政局局長的孔建坤還特意跑到市紀委求情,“我們基層面對太多的接待有困難,也是沒辦法。目前,已將原負責人進行調整,同時也安排相應資金進行整改,請紀委手下留情!”殊不知,時隔幾天后,孔建坤就因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
經查,孔建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企業的經營提供幫助,收受企業法人給予的財物。2017年5月,經芒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芒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孔建坤開除黨籍處分。孔建坤因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孔建坤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第一責任人,理應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可他卻對班子成員和下屬違紀行為不管不問,致使單位的規章制度形同虛設,民政系統形成自上而下的多點式、小團體腐敗。
十年前的孔建坤,可以用“勵志典型”來形容。1974年6月出生于一個偏遠的景頗族村寨,從一個少數民族基層干部成長為正科級領導干部,歷任村委會支部書記、鄉武裝部長、鄉紀委書記、鄉長和市民政局長。其中既注入了組織培養的因素,也包含著個人努力的成份。
應該說,孔建坤在工作前期還是能潔身自好,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和年齡的增大,逐漸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追求進步的愿望不再那么強烈,忘記了黨和人民的囑托,思想防線開始垮塌,拜金主義思想抬頭,進而做起了“權錢交易”的買賣。
“一次昆明出差,某公司老總送我5萬元現金,我在半推半就中收下了,后來用這些錢買了車……像這樣大大小小的情況還有好幾次。當時的我認為既然已經幫人辦成了事兒,收點感謝費也是理所應當。只要我不說、他不說,沒人會知道。” 面對審查組,孔建坤回憶道。
作為單位“一把手”,孔建坤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收受他人財物,在系統內樹立了“壞榜樣”,他的貪婪不但害了自己,還帶壞了民政系統的風氣。正因為自身的不“干凈”、不廉潔,所以對本系統下屬人員的腐敗行為自然也就不敢管,不敢問,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說不起硬話,腰桿挺不起來。真可謂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回顧孔建坤等人的成長歷程,無一不是在黨的培養下,一步步成長,可謂一帆風順。他們本應牢記黨的宗旨,遵紀守法,盡職盡責,用好人民賦予的權力,為群眾謀福利。然而,他們卻辜負了黨和人民的期望,淪為人人痛恨的腐敗分子。慘痛的教訓再次證明,當一名黨員領導干部的理想信念發生動搖,個人的價值觀發生改變,不再將人生的價值體現在為社會、為人民做貢獻上,而是以能撈錢多少決定人生價值的大小,那么,他必然走向腐敗和毀滅的道路。(尨姬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