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要求,近日,保山市紀委印發《關于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市級檢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各縣(市、區)、園區、市直有關部門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據悉,檢查共派出5個市級檢查組,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副書記等委局領導任檢查組組長,由市委各巡察組組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市直有關部門、縣(市)區有關部門抽調組成,各單位各部門抽調人員實行異地交叉檢查。
此次檢查,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省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市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及市紀委《關于在全市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確定的專項治理重點、檢查重點、檢查方式開展檢查。
同時,對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脫貧攻堅工作由后進爭前列的實施意見》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以及各級脫貧攻堅專項巡察、督促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等進行檢查。
《通知》要求,各檢查組成員要自覺遵規守紀,清正廉潔,嚴禁接受被檢查對象任何形式的禮品、饋贈與宴請。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檢查對象要一視同仁,嚴格按照要求檢查,不得回避問題、知情不報。(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