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紅河州紀委印發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重點檢查工作方案,部署開展重點檢查工作。
根據方案要求,本次檢查的單位為州發改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農業局、州林業局、州水利局、州衛計委、州扶貧辦。
本次檢查的重點內容是扶貧工作的謀劃、領導、組織和推動方面的情況,看“四個意識”是否落實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各級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州黨委、政府確定的扶貧目標任務、政策措施是否做到全面掌握、堅決執行,“兩不愁、三保障”等重點工作是否認真研究安排,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產業扶貧規劃、社區服務配套方案和其他行業扶貧規劃是否切實制定,針對致貧原因制定的脫貧措施是否完善等問題。
由州紀委相關派駐紀檢組組長任檢查組長,抽調審計、派駐紀檢組相關人員為成員,成立6個檢查組,依托各部門自查自糾報告及《紅河州扶貧領域工作責任、項目、資金清單》《紅河州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問題清單》《紅河州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整改清單》,采取聽取匯報、查看臺賬、個別談話等方式,檢查各部門對職責范圍內的自查自糾全面覆蓋是否到位,精準程度是否到位,整改落實是否到位。
紅河州要求,各檢查組要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十查十看”治理重點,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以較真碰硬的勇氣,深挖細查、糾錯糾偏,切實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各檢查組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確保重點檢查取得扎實成效。對不按要求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自查自糾不到位、走過場、敷衍塞責的部門,要嚴肅責任追究。要加強對扶貧領域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收集,對長期“零報告”、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應該移送而沒有移送問題線索的部門要嚴肅問責追責。各檢查組要帶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嚴守工作紀律、保守秘密。(尹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