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自開展巡察工作以來,在嚴格遵循巡察工作規定、程序、權限的同時,不斷聚焦中心任務,加大實踐探索力度,創新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巡察工作實效。截止目前,大理州委共開展四輪巡察,完成對3個縣、15個州級單位黨組織的常規巡察,對5個縣、7個州級重點單位的脫貧攻堅專項巡察。
完善制度規范。州委制定出臺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巡察工作五年規劃、年度巡察工作計劃和《大理州巡察人才庫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文件。編制了《巡察組紀律作風規定》《巡察工作手冊》《巡察工作相關名詞解釋》《巡察工作流程圖》等配套制度和業務規范。根據每輪巡察任務,認真制定工作方案、起草講話通稿、梳理談話提綱、制作工作模版,以統一格式、統一標準、統一要求促進工作規范。實行巡察工作情況月統計、月報告制度,加強分析研判,及時改進不足。全州12縣市結合巡察工作實踐,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為巡察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政策依據、制度規范、標準流程和工作遵循。
動態督促指導。實行州委巡察辦領導分工聯系6個巡察組工作機制,每輪巡察從啟動到結束,嚴把“六關”,即準備關、程序關、問題關、材料關、反饋關、整改關,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堅持進度服從質量、形式服從效果,確保巡察取得實效。實行巡察組中期匯報制度,采取召開座談會、碰頭會、分析會等方式,跟蹤了解工作進度和情況,協助分析排查問題和線索,明確工作重點和主攻方向,提高精準發現問題能力。實行州委巡察辦領導分組分片聯系12縣市巡察工作機制,加強對縣市巡察工作的指導,組織開展綜合調研2次,督促縣市黨委落實巡察工作主體責任,在編制落實、人員配備、經費保障、辦公場所等方面給予支持;指導縣市巡察辦充分履行職能,規范巡察業務,對巡察整改、線索辦理、成果運用、檔案建立等工作進行專項檢查。
嚴明紀律作風。充分發揮臨時黨支部作用,每輪巡察期間,在各巡察組成立臨時黨支部,隸屬州紀委機關黨委,明確由組長擔任黨支部書記、聯絡員擔任組織委員,嚴格組織生活,加強黨員管理,把黨的領導貫穿于巡察工作全過程,提高巡察組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嚴格執行“三不”原則和巡察組紀律作風規定,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巡察前簽訂保密承諾書,巡察后簽訂巡察資料“零持有”報告,確保依紀依規、安全文明巡察。
壓實責任落實。全州巡察機構切實擔負組織實施巡察工作職責,與時俱進豐富政治巡察內容,在聚焦“三大問題”的同時,緊跟中央和省、州黨委重大決策部署,將脫貧攻堅、意識形態、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等工作納入巡察監督范圍,不斷拓展巡察監督的廣度和深度。探索巡察情況通報機制,進駐前,巡察組向分管聯系被巡察黨組織的州級領導通報巡察任務,征求有關意見;反饋時,邀請分管聯系領導參加反饋會,并抄送反饋意見,推動“一崗雙責”落實。探索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參與巡察整改監督機制,形成督促整改合力,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緊盯成果運用。探索“兩項匯報機制”,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州委書記專題會議、州委常委會議在聽取每輪巡察情況匯報的同時,聽取上輪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和移交問題線索辦理情況匯報,對巡察成果運用跟蹤問效;探索廉潔審查征求巡察機構意見機制,根據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對擬評先評優和提拔任用對象嚴格審查,促進巡察監督與廉潔監督有效結合,共審查評先評優2批次、提拔任用干部1批次,建議不宜提拔任用州管干部1人;探索巡察發現共性問題通報機制,督促尚未接受巡察的各級黨組織引以為戒,對比檢查,主動糾正、糾錯、糾偏。
據悉,該州前三輪巡察,共發現問題310個、問題線索52件;經初步統計,第四輪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共發現問題175個、問題線索22件、提出意見建議22條。通過巡察,發現并推動解決了一批黨的領導弱化等突出問題,糾正和查處了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促進了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在基層的貫徹落實,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馬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