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祥云縣下莊鎮水盆鋪村委會先后數次將集體資金外借他人進行營利活動,外借金額累計1556.5萬元;此外,水盆鋪村委會還存在私分集體資金、違規亂收費、違規發放獎金、套取補助資金等問題。水盆鋪村黨總支書記李永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村委會原主任楊仕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涉案款項予以追回。”這是大理州2017年查處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域典型問題的一個典型案例。近年來,大理州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到基層,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取得明顯成效,切實維護了群眾利益。
強化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州紀委多次召開會議安排部署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問題和基層腐敗問題相關工作。州委下發的《大理州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意見》明確指出,堅決整治基層腐敗,嚴肅糾正“四風”問題。要求基層黨委、紀委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切實承擔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一案雙查”,嚴肅追究村官貪腐領導責任。大理州紀委還實施清單制度,建立健全問題清單、問題線索移交清單、責任清單和辦結銷號清單,層層傳導壓力。
突出重點,抓實專項整治。在州委辦、州政府辦下發《大理州開展農村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方案》,州紀委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基層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點查處集體“三資”管理、土地征收征用、移民搬遷、惠農政策落實,以及脫貧攻堅、洱海保護治理、提升人居環境、救災救助、社會保障等領域存在的問題。各縣市根據實際情況,突出工作重點,迅速深化專項整治行動。祥云縣紀委對反映農村基層干部的問題線索進行大排查,根據問題線索認真分析,有針對地進行重點審計,實現了對村級的審計全覆蓋,查處十八大以來的案件79件,處分43件66人,問責36件41人。專項整治工作中,全州集中清理2013年以來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線索1354條,初核1204件,立案審查125件。村級專項審計移送問題線索123件,立案審查11件,處分10人,問責35人,適當處理208人,移送司法機關4人,挽回經濟損失237.4萬元。
注重實效,維護群眾利益。采取多種措施,開展“四風”整治,嚴查基層腐敗問題,成效顯著。2017年,督促整改移民資金管理使用問題10個,追回移民資金1994.59萬元;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28個,處分182人,移送司法機關47人。嚴肅查處了永平縣水泄鄉獅子窩村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祥云縣禾甸鎮大營村蘇光進家族腐敗案、云龍縣苗尾鄉克扣騙取移民資金案等一批群眾身邊影響惡劣的案件,并對典型案例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陳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