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保山市聚焦“兩個責任”落實,馳而不息正風肅紀反腐,持續凈化政治生態,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擔當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2017年,共問責5個單位、151名黨員干部。
自《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施行以來,保山市強化監督檢查力度,不斷促進《問責條例》的運用,確保《問責條例》規定落實到位,嚴肅查處違紀問題,釋放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下發《關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通知》,對貫徹執行《問責條例》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促進黨員干部樹立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的理念,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管黨治黨的常態,切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同時,把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巡察重點,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進一步聚焦“兩個責任”落實。修改完善《保山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辦法》,推行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機制,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數據管理平臺。落實《保山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嚴肅責任追究。圍繞整治不作為、亂作為,扎實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脫貧攻堅及10項重大項目重點工作專項紀律檢查。
此外,保山市紀委充分發揮黨內監督專責機關作用,把問責條例與尊崇黨章、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廉潔自律準則、黨內監督條例、黨紀處分條例、巡視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貫通起來,在嚴肅查處違紀問題的同時,堅持倒查責任,推動問責常態化。通過問責,推動全市各級黨組織層層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使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感受到監督就在身邊,紀律就在眼前,違紀就會追究,失職就被問責。(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