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分三輪對3個縣(市)和20個單位開展巡察,發現問題577個,移交問題線索24個。八縣(市)委分別開展三輪巡察累計發現問題2332個,移交問題線索599個。2017年以來,文山州牢牢把握政治巡察這一工作目標,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為主要任務,聚焦“從嚴治黨”核心,緊扣“六項紀律”標尺,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三大問題”精準發力。
抓好班子建好隊伍成“格局”
“巡察是強化黨內監督的重要‘利器’,是向黨中央對標看齊的具體實踐,更是推動文山改革發展的迫切需要。要沖著問題去、圍著問題巡、揪著問題察,察出威力、察出實效。”年初,在第一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上,州委領導對巡察工作發出“動員令”。
州委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機構,配強人員,形成州委負總責、巡察辦履職責,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促進全州巡察向基層延伸和“覆蓋”。組建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編定員,專門負責州委巡察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組織指導、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監督管理和服務保障等工作。
建立人才庫,打造一支會巡察的隊伍。采取專兼職結合的方式,抽調12名相對固定巡察干部,參與全年巡察工作。州縣(市)建立了182人巡察工作組長庫和623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庫,為巡察工作的持續性開展提供人才隊伍保障。同時,通過周一集中學習、自學、輪流培訓以及座談交流等形式,強化對黨內有關黨紀黨規和查辦案件業務知識的學習,在實踐中充電,在探索中加油,寫好“學思踐悟”四字真言,讓巡察隊伍手執利劍有硬氣,動真碰硬強本領。
創新機制細化方案動“真格”
巡察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用剛性的制度來規范和推進工作。州委常委會專題審定《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將77個黨組織作為巡察監督對象并按計劃逐一開展巡察監督,確保全覆蓋。為做好每輪巡察工作,州委巡察辦先后三次修改編制了《巡察工作手冊》《文山州巡察工作參考文件》《巡察工作問題清單及操作辦法匯編》《發現問題招法與實例》《巡察工作參考文件》等,用制度規范工作流程,明確工作方法、內容要求和工作紀律,為巡察工作開展提供了規范和遵循。硯山縣制定《縣委巡察機構與相關部門工作協作機制》,強化縣委巡察機構與紀檢監察、組織宣傳和政法機關、審計機關等部門協作配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
“三輪巡察采取常規巡察、專項巡察、機動巡察、州縣(市)兩級聯動巡察等方式,緊緊圍繞政治巡察,緊抓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找準被巡察黨組織存在的問題和病灶。”州委巡察辦負責人介紹道,同時充分運用好發布公告、召開會議、聽取專題匯報、開展民主測評、財務檢查、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走訪調研、明查暗訪、受理檢舉控告等方式進行,做到州縣(市)兩級聯動,同謀劃、同部署、同啟動、同發力,“一盤棋”推動巡察工作,增強巡察效果。
將巡察發現突出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州委、州政府年度綜合考評暨工作目標績效考核以及年度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范圍,作為州委議事決策、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審查、組織部門選拔任用干部的參考和依據。加大對縣市巡察工作的指導力度,實行部分巡察成果、文件、制度、相關表格和模板等共享,不斷促進全州巡察工作的規范統一。建立組織、信訪、審計等單位具體人員負責巡察工作的聯絡員制度。
不足的要完善,好的做法更要推廣。全州探索巡察和紀律審查緊密結合,對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進行邊巡邊函邊查,并把招標投標納入巡視巡察范圍。麻栗坡對鄉鎮黨委的巡察延伸到機關站所和村(社區),建立黨的領導、黨建、全面從嚴治黨、問題線索、立行立改5本“巡察問題臺賬”,并在媒體開設專欄,適時更新巡察工作動態。富寧縣將巡察成果與縣委干部“召回”管理和主體責任“派單制”工作加強結合運用,實行巡察組“一周一報告”和中期報告制度。西疇縣在群眾來信來訪的“蛛絲馬跡“中發現問題,設立征求舉報意見箱,在街頭巷尾、村口院落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張貼巡察公告,對外公布巡察組電話、電子郵箱、辦公地點,為干部群眾反映問題開辟綠色通道。
嚴查細核督促整改抓“落實”
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內部監管缺失,紀律作風不嚴實,日常管理松散,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嚴格,干部管理不規范……8月、12月,州委巡察組兩次通過文山日報、州政務網、新聞網、州紀委網站以及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向州民政局、住建局、扶貧辦等被巡察單位反饋巡察情況,“把脈問診”開猛藥,網上網下公告成常態,幫助和指導被巡察單位提高“政治免疫力”,喚醒紀律規矩意識,讓巡察利劍鋒芒畢現。
敬請廣大干部職工群眾本著對黨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積極反映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存在的情況和問題……每輪巡察,均通過州內各媒體,對巡察監督主要對象、巡察工作監督內容和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和聯系方式進行“廣而告之”,打開“探照燈”,搭好“監督哨”,讓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和關注監督。
“都是我們平時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抓得不到位,巡察組駐扎期間,通過嚴查細核,發現了我們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明察秋毫,捏住了‘軟肋’,擊中了‘要害’,我們一定嚴肅整改。”州屬某部門“一把手”汗顏道。
巡而不改,不如不巡。巡察就是要在發現問題上出真招、用真功、見真章,做到問題解決一個、銷號一個。全州根據巡察發現的問題,共向州、縣(市)黨委提交專題報告26份,向被巡察黨組織提出整改意見1587條,向州、縣(市)黨委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1209條。開列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堅決和違反“六大紀律”清單138條,供巡察組對號研判,有效提升政治巡察的質量和效果。
年內,對照中央巡視組對云南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及省委、州委的整改方案,認真查找反饋問題在文山的具體表現,明確27個問題90項整改措施,督促各級各部門分解細化整改任務的具體方案、專項措施,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對省委巡視組巡視文山、西疇、麻栗坡等縣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和移交事項整改落實工作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形成書面報告和當面反饋簽收,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和檢查,嚴防整改不到位走過場。
“把‘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不處理、不報告就是瀆職’的要求貫穿到巡察工作全過程,使巡察工作真正成為黨內監督的前哨、發現問題的尖兵、從嚴治黨的利劍,以實打實的巡察成效取信于民。”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多次在各類會議上強調。(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