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2年末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就不停歇地堅持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進行通報,這久久為功,一個藍本抓到底的做法,為我們營造了遵規守紀的良好氛圍。
對頂風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和通報,既體現了各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取得的成效,也表明了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堅定決心和信心。
應該說,在近年來出臺的制度規定中,沒有哪一項制度規定能像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這樣深入人心,影響力那么持久,特別是在干部群眾中產生良好影響。而好制度規定要產生好的效果,關鍵還在于抓落實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能產生好效果,就是在抓落實上取得了實效。
落實制度就是要做到板上釘釘,彰顯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精神。落實制度規定要不折不扣,抓制度規定落實要敢動真格,不搞“下不為例”。實踐一再證明,落實制度規定如果不敢動真格,就會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甚至會出現干部群眾常說的“寫在紙上,掛在墻上”的情況。
敢動真格,既是對制度規定的維護,更是對領導干部的愛護。只要管得緊,只要查得嚴,想放肆的人就不敢放肆,敢放肆的人就不愿放肆。只要誰都不愿意違反制度規定了,制度規定約束人、保護人的正能量才會充分發揮出來。一旦使大多數人養成按制度規定辦事的意識,少數想違反制度規定的人就會成眾矢之的,甚至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提高制度的執行力,難點在抓落實上。在加強對貫徹執行制度規定的監督檢查中,只有做到敢動真格,沒有“下不為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執行和落實制度規定的“軟肋”,在人們的思想深處形成不想違反制度、不敢違反制度、不愿違反制度的思想,最終實現防微杜漸,令行禁止的目的。(普洱市紀委監委 蘇賢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