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7月13日至9月13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大理州委進行了巡視。2017年11月30日,省委巡視組向大理州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的領導方面
(一)關于“‘四個意識’樹得不牢”整改情況
1.針對“政治站位不高”問題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正確的思想輿論導向,廣泛開展“砥礪奮進的五年”主題宣傳。及時研究制定《中共大理州委關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實施意見》,采取學習討論、專題研討、基層宣講等方式,迅速掀起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熱潮。十九大閉幕后,省委書記陳豪,省委宣講團成員、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陳建國等先后到大理宣講十九大精神。州委書記陳堅帶頭到基層進行宣講,州委常委累計宣講十九大精神52場次。
二是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精神和省委具體規定,深學篤信真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堅定不移推動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在大理落地落實。堅持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考察大理重要講話精神作為最大的政治任務、最現實的政治看齊,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一個跨越、三個定位、五個著力”“一定要把洱海保護好”“民族地區的重點是發展”“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要‘彎道超車’”等具體要求,自覺立足新時代,精心擘畫新目標,全面開啟新征程,奮力推動新時代大理綠色發展共享發展跨越發展。
三是著力解決影響“一個跨越、三個定位、五個著力”落實的突出問題。嚴格按照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考察大理重要講話精神分工方案,突出重點工作,對12縣市、州級各牽頭單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抽查,嚴肅糾正了一批工作不實、進展緩慢的問題。以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為主線,準確把握大理發展的“時”與“勢”,全力以赴護洱海、抓脫貧、穩增長、推改革、惠民生、促跨越、強黨建,各項工作扎實有效推進。洱海保護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洱海全湖水質保持總體穩定,流域生態系統健康水平持續提升;脫貧攻堅全面深入推進,計劃脫貧摘帽的5個縣已進入申報驗收程序;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創建不斷深化;經濟發展穩中有進、穩中向好,地區生產總值突破千億元大關。2017年,全州完成地區生產總值1066.5億元,同比增長9.7%;一般公共預算收入87億元,同比增長6.1%;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38.2億元,同比增長14.7%;規模以上固定資產投資881.97億元,同比增長17.5%;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223.6億元,同比增長11.3%;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73.8億元,同比增長12.3%;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779元,同比增長8.2%;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25元,同比增長9.5%。州人代會確定的主要目標全面或超額完成。
四是優化發展思路和舉措。認真開展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17個重大課題調研,形成了《關于優化提升大理州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思路和發展目標的專題調研報告》《關于抓實項目工作擴大固定資產投資專題調研報告》等調研成果,對全州發展思路、工作舉措全方位、深層次地再審視,科學謀劃大理長遠發展。制定出臺《中共大理州委關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促進大理跨越式發展的意見》,對大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發展作出安排部署。州委八屆三次全會提出了2018至2020年要圍繞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正確處理“主動服務融入國家發展戰略和自身發展、發展速度和發展質量、有效供給和消費需求、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發揮區位優勢和改革開放、金融和實體經濟、各方幫扶和自力更生、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發展和改善民生”9個方面的關系,超常規、敢突破、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全面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確保與全國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并在此基礎上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科學提出了2018至2020年要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推動各項事業邁上新臺階,主要經濟指標增長保持較快速度、重點區域發展得到較大提升、各縣市均衡發展得到增強,確保實現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9%,努力爭取兩位數增長;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長20%,努力爭取30%左右增長;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年均增長5%,努力向兩位數增長邁進。
五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制定出臺《中共大理州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見》,層層壓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從嚴抓實巡視整改,堅決肅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重構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意識形態領域陣地管理,牢牢把握輿論引導主動權。抓住想干事、敢干事這個關鍵,制定出臺《大理州干事創業容錯糾錯辦法(試行)》,建立在洱海保護、脫貧攻堅、經濟工作一線考察識別干部長效機制,開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分析研判。抓實“基層黨建提升年”,堅持以黨建推動脫貧攻堅、以脫貧攻堅提升黨建,教育引導群眾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服務功能明顯增強,黨員能力作風得到錘煉提升。全面推進“黨建+”,實現了基層黨建與洱海保護治理、綠色發展等重點工作“雙推進”。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始終保持正風反腐高壓態勢。全面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實現州縣兩級黨政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工作穩步推進。持續深化“六個嚴禁”“令不行、禁不止”突出問題整治,扎實推進六項重點工作紀律檢查,強化脫貧攻堅和洱海保護治理監督執紀問責,嚴查嚴處各類違紀違規行為。
六是加快推進大理經開區深化改革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工作。建立“州級決策領導,開發區獨立建制,市區融合發展”的管理體制和“小管委會+大集團公司”的模式,充分發揮國家級經開區的窗口、示范、輻射、帶動作用,努力將經開區打造成為大理州新型工業化發展的引領區、高水平營商環境的示范區、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集聚區、開放型經濟和體制創新的先行區。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編制了《大理經濟技術開發區深化改革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和《大理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通過“一聯盟、五合作”的方式,成功加入并成為“長江經濟帶國家級經開區協同發展聯盟理事單位”,與商務部投資促進事務局簽訂投資促進信息合作協議,與商務部產業轉移促進中心簽訂產業園區資源轉移共享平臺合作共建協議,與中華海峽兩岸中醫藥合作發展交流協會簽訂戰略合作協議,與昆明國家級經開區簽訂友好合作框架協議,與蒙自國家級經開區合作建設紅谷科技園,與瑞麗邊境經濟合作區合作建設弄島鎮柚子莊園。
2.針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一定要把洱海保護好’的重要指示措施不力”問題
一是加強領導,高位推動。牢記習近平總書記“一定要把洱海保護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采取斷然措施、開啟搶救模式的部署要求,以“我不上誰上、我不干誰干、我不護誰護”的堅定決心和拼搏奮戰,成立以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任雙組長的領導小組,組建州、縣市洱海保護治理“七大行動”指揮部,派駐一線由177人組成的16支鄉鎮工作隊,組建16個紀律檢查小組,全面打響洱海保護治理攻堅戰。
二是全力推進“七大行動”。劃定洱海流域水生態保護區核心區,拆除違章建筑746戶;有序關停、搬遷畜禽規模養殖場,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穩步推進;整治蒼山十八溪無序取水,海西城鄉統供水工程并網通水;加快流域修復與濕地建設,海東面山綠化造林重大工程啟動實施;環湖截污一期工程進入掃尾,雙廊污水處理廠投入使用,挖色、上關、喜洲污水處理廠即將投入使用。暫時關停流域核心區內餐飲客棧2498家,實施“三庫連通”應急補水一期工程,大理古城至下關污水應急管網投入運行,在洱海流域全面建立三級督察、五級河長體系和河湖庫渠巡查制度,組建科研團隊和專家咨詢體系,動態加密水質監測評價分析,實施多塘凈化、小型分戶污水處理和罐裝拉運等過渡性臨時措施,污染負荷得到有效控制和減輕。統籌山水林田湖草城系統治理,《云南省洱海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規劃》獲國家發改委批準,實現了爭取國家支持的重大突破;啟動《洱海流域空間規劃》《洱海流域分區保護管理規劃》《洱海生態圈建設方案》編制;水岸線、綠化線、禁建線“三線”劃定工作穩步推進。強化宣傳教育,廣大群眾和餐飲客棧經營戶積極支持,形成了全民參與、全社會出力保護洱海的良好局面。與上海愛建信托、云南能投集團共同組建規模40億元的洱海保護治理專項基金(一期)即將落地,洱海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項目20億元銀團貸款達成協議。完成年度項目投資63.7億元,是“十二五”投入的2.3倍。2017年洱海水質總體保持Ⅲ類,其中有6個月達Ⅱ類(1至5月、12月),其余月份為Ⅲ類,Ⅱ類水質月份比2016年增加了1個月,與2015年一致,未發生規模化藍藻水華。
三是及時成立洱海流域大理市鳳儀鎮龍王廟箐非法毀林采礦“8·28”事件專項排查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深刻汲取教訓,積極主動作為,扎實開展非煤礦山集中整治,啟動非煤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工作。啟動實施云浪箐(龍王廟箐)礦區、普和箐礦區以及上登光建等7個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工作,上登光建凝灰巖礦礦山、上關馬廠采石場等6個非煤礦山完成生態修復工程,西青山非煤礦山正在抓緊實施生態修復各項工程;普和箐礦區已完成一期和二期生態修復工程、正在啟動三期生態修復工程;云浪箐礦區生態修復工程已進入收尾階段。
3.針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不強”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將肅清白恩培、仇和等案件余毒作為各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的重要內容,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加強黨性修養,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二是加大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問題線索的排查處置力度,重點研判處置。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州紀檢機關查處的24件24人違反政治紀律案件進行梳理,挑選典型案例,加大通報力度。
(二)關于“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有差距”整改情況
1.針對“部分決策部署不盡科學合理”問題
一是加快推進洱海流域生態產業發展。洱海流域水生態保護區核心區及周邊完成土地流轉28990畝,組建生態農業公司加快對流轉土地進行規模化經營和生態種植。大理市成立環洱海生態農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流轉土地15704畝,引進7家農業企業,承租土地10464畝。洱源縣成立環海生態農業運營有限公司,流轉土地13286畝,實現規模化生態作物種植。
二是出臺相關民生保障政策。建立土地流轉生態補償機制,出臺《加快洱海流域土地經營權流轉促進規模經營發展生態農業的意見》;建立畜禽糞便收集生態補償機制和畜禽規模養殖場搬遷生態補償機制,出臺《關于加強洱海流域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加快奶牛產業轉移發展的意見》;建立商品有機肥推廣使用生態補償機制,出臺《關于對洱海流域商品有機肥使用進行補助的意見》;建立封湖禁漁期間專業漁民生活補助機制,并實行動態管理。
三是嚴格防控廉潔風險。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洱海流域保護治理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對資金監管范圍、工作措施等進行明確,細化相關縣市和部門在資金監管中的職責。制定洱海水污染綜合防治跟蹤審計調查項目計劃,2017年跟蹤審計調查31個單位,重點抽查11個項目。建立健全洱海保護治理紀律檢查制度體系,從嚴監督執紀問責,共約談領導干部192人,約談單位62個,提醒談話29人,問責68人,黨政紀處分32人。
2.針對“不能科學處理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問題
一是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優先,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加快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圍繞建設生態文明標兵的目標,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發揮生態環境良好的優勢,推進綠色發展,以生態之美謀趕超之策、造百姓之福。制定《大理州關于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五級河長制管理體系覆蓋全州。抓好中央和省環保督察反饋的87個問題的整改,突出環境問題得到解決,飲用水源地保護、重金屬污染治理、大氣污染防治不斷加強,主要污染物減排完成年度任務。劃定永久基本農田384.5萬畝,實施地質災害治理項目54個,重點區域礦山生態修復啟動實施。積極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啟動洱海周邊水泥廠搬遷,完成煤炭、鋼鐵、水泥去產能和節能降耗年度目標任務。
二是加大對外開放力度。緊緊抓住國家實施“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等重大戰略機遇,著力建設云南副中心、滇西中心城市,打造滇西交通樞紐、外向型產業基地、滇西教育和醫療衛生中心、世界級旅游休閑度假勝地,把大理打造為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的重要節點。堅持滇西中心城市發展戰略,加快大理市國際一流旅游城市建設,加快大理市與周邊縣的快速通道建設,積極推進祥云撤縣設市工作,持續推動“1+6”城市群優勢互補、共同發展。掀起新一輪“鐵公機”建設高潮,提速高速公路建設,加快鐵路建設,推進機場建設。對外開放取得新進展,成功協辦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外長會。全力抓好招商引資,與華大基因、百悅集團、四川能投、云南白藥等知名企業,以及云南建投、云南能投等國有企業的投資合作深入推進,大力推進外向型產業建設。新增外來投資企業191戶、外來投資224.3億元;實施國內合作項目778項,引進州外實際到位資金801.7億元、同比增長6.6%;實際利用外資4067萬美元。堅持教育優先發展,4個縣市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估驗收,高考總上線率達98.8%,本科上線率、一本上線率均名列全省第一。大理大學辦學水平不斷提升,滇西應用技術大學正式落戶大理并組建招生,云南高等教育次中心的地位逐步顯現。州醫院、州婦幼保健院與華潤集團股份合作改革試點項目加快推進,州兒童專科醫院基本建成。全域旅游穩步推進,旅游市場秩序整治成效明顯,接待海內外游客4222萬人次,旅游業總收入達64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4%、21%。
三是加快重大項目建設,省州“四個一百”項目預計完成投資813億元。加快“五網”建設,大南、賓南、云蘭、鶴劍蘭高速開工建設,大漾云、南景、鶴關高速及楚大高速擴容改造試驗段等項目穩步實施,大永高速即將建成通車。大攀鐵路列入國家發展規劃,滇西鐵路樞紐四站段、廣大鐵路擴能改造和大臨、大瑞鐵路建設進展順利。積極爭取中鐵總公司的支持,將大理洱海高鐵站項目納入大攀鐵路建設。啟動大理火車站改造提升工程,推進祥云水目山鐵路貨運基地建設工作。大理機場應急增容改造工程加快推進,臨時口岸建設基本完成,滇中引水隧道試驗性工程開工建設。滇西北送廣東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投入運營,苗尾電站投產發電。做大做強“六大產業”,編制了《大理州高原特色農業現代化“十三五”發展規劃》《大理州高原特色農業和食品加工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和中藥材、蔬菜等12個子規劃,以構建云南綠色農產品和食品區域中心為定位,著力打造滇西綠色農產品聚集中心、加工流通中心、重大產業基地與品牌中心、對外輻射中心。在穩定糧食生產的基礎上,重點推進核桃、生豬及特色禽、牛羊、蔬菜、水果、高山生態茶及蠶桑等特色產業發展。加快高原特色農業和食品加工業發展。新增基地10萬畝,流轉土地4萬畝。2017年,全州農業總產值達407.92億元,增長6.1%;農業增加值達223.3億元,增長5.7%;農產品加工總產值275.5億元、增長10%。劍川木雕、漾濞核桃等特色園區建設加快,12個園區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綠色低碳水電鋁加工一體化鶴慶項目等40個重大工業項目開工建設,完成非電工業投資108.4億元,增長22.2%。大理藥業上交所主板成功上市,順豐科技、祥云飛龍、鴻運嘉工貿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綜合保稅區申報建設工作快速啟動,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示范典型建設順利推進。
四是修改完善大理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方案。聚焦重點產業,優化產業布局,積極培育和大力發展實體經濟,加快構建以現代裝備制造、生物醫藥、高原特色綠色食品深加工、電子信息、現代服務、文體養生產業為引領,集關聯配套、專業分工、協作發展、社會化服務為一體的產業集群。目前,上登汽車零部件產業園14萬平方米標準廠房已基本建成,19家企業準備入駐。實施了云南力帆駿馬鳳儀廠區提升改造及20萬輛出口型載貨汽車配套天然氣專線建設、歐亞乳業年產20萬噸蛋白飲料生產線建設等一批重點工業項目。建立了大理州第一家眾創空間,并通過了省級眾創空間認定。金明藥業管華詩院士工作站掛牌,成為大理州第一家在工業企業掛牌的院士工作站。力帆駿馬車輛有限公司等10家工業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稱號,大理滄龍物流有限公司被認定為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云南歐亞乳業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獲得省級以上名牌產品稱號。簽訂了大理洱海灣項目、圓通速遞滇西區域總部基地建設項目、云南皇氏來思爾乳業西南智能中央工廠項目等20個招商引資協議,協議總投資453億元。2017年州外國內到位資金完成78億元,同比增長6%。制定了《優化營商環境“兩群一平臺”建設實施方案》《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一站式政務服務水平的實施意見》等制度,完善了服務企業限時辦結制度,推進放管服改革,營造法制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著力打造“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務”。2017年,政務服務大廳辦件42.03萬件,其中:行政許可8111件,管理服務事項41.22萬件、投資項目審批424件,按時辦結率100%,滿意率100%。
(三)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整改情況
1.針對“對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重視不夠”的問題
一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省委對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作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先后制定印發了《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實施細則》《全州在職干部理論學習安排意見》《中共大理州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等文件,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委(黨組)會議、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成立州縣市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督促各級黨委(黨組)抓好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形成了“抓兩層、強制度、促五有”的意識形態工作保障機制。及時印發《大理州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保障工作的通知》。
二是層層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逐級簽訂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書,層層壓實責任,分解任務。嚴格落實大理州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堅持定期分析研判和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2017年度,州委常委會研究宣傳思想文化工作9次,其中專題研究和聽取意識形態責任制工作情況通報3次。開展了2017年度州直部門(單位)和縣市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評工作。
三是開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專項巡察。及時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巡察范圍,擬于2018年2月份啟動八屆州委第五輪巡察,對意識形態領域6家州級單位黨組織開展巡察,著力發現被巡察的意識形態工作部門在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強化意識形態陣地管理、開展輿論宣傳工作情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抓實巡察整改,推動解決問題,促進意識形態工作有效落實。
四是加強新時代宗教理論、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把民族宗教工作理論政策納入2018年干部培訓計劃,加大對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的培訓力度。修改完善大理州示范區建設考核評分細則,認真落實省對州示范區建設考核中明確的州縣市黨委、政府每年至少研究2次民族宗教工作要求,建立州縣市民宗部門每年向同級黨委、政府和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匯報工作制度,列入示范區建設考核內容。進一步完善州級領導掛鉤聯系宗教活動場所、宗教代表人士制度,并督促各縣市委建立健全相應制度。
2.針對“部分工作敷衍應付”問題
一是認真對照《省委第八巡視組關于對大理州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的專題材料》指出的問題,對標對表抓好整改落實。督促各級黨委(黨組)重視意識形態工作的痕跡管理,規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臺賬,做到基礎扎實、管理規范。
二是圍繞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情況、2017年度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五有”保障工作情況、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識形態工作存在問題整改情況4個方面,于2017年12月26日啟動了大理州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第一輪巡察。對沒有完全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委會、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的各級黨委(黨組),對部分州直部門和縣市主要領導帶頭抓、帶頭管意識不強的責令整改,對重視不夠、落實不力的在全州進行通報批評。
3.針對“職能部門指揮脫節、溝通不夠、協調不力。黨的宣傳輿論工作缺乏合力,主動發聲、弘揚正能量不夠,負面輿論管控不足、應對滯后”問題
一是認真落實州委常委會定期分析研究意識形態工作要求,對本地區、各階段的意識形態領域情況進行深入分析研判。認真分析研判,做好全州網絡輿情預警,發出網絡輿情預警單25份,編寫網絡輿情專報多期。
二是州級新聞媒體精心選題,創新報道形式,堅持“走、轉、改”“三貼近”原則,堅持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并進,內容上更接地氣、表現上更加多樣、聚焦民情社情,做黨委、政府與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切實發揮好黨委、政府的“喉舌”作用,進一步講好大理故事,樹立大理良好形象,讓主旋律更響亮、正能量更強勁。
三是始終堅持黨管媒體原則,深入開展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教育,對州級3家媒體的聯辦、協辦節目進行梳理,嚴格執行刊播“三審”制度。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廣大新聞輿論工作者做黨的政策主張的傳播者、時代風云的記錄者、社會進步的推動者、公平正義的守望者,切實體現主流媒體的社會責任擔當,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精神指引。
4.針對“意識形態領域仍存在一定風險隱患”問題
加強意識形態領域調研,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加強教育引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全力化解矛盾。召開民族宗教領域矛盾糾紛排查處置專題會議,結合省委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9個方面和全州梳理出的22個問題,及時交辦整改任務,壓實整改責任。
(四)關于“脫貧攻堅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整改情況
1.針對“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戰略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始終把抓好脫貧攻堅作為最直接、最現實的政治檢驗,作為“十三五”期間的頭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始終把脫貧攻堅責任扛在肩上,堅持以脫貧攻堅統攬全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舉全州之力,緊盯“兩不愁、三保障”,精準務實推進。出臺“2+X”脫貧攻堅系列文件,制定大理州2018—2020年新一輪行業精準扶貧行動計劃。2017年州委、州政府先后召開全州農村危房加固改造示范現場推進會、易地扶貧搬遷整改專項行動推進會、“掛包幫”工作會、滬滇扶貧協作項目建設推進暨上海市援滇干部交流學習會等一系列工作會議,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共召開領導組會議9次,及時對脫貧攻堅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實施新一輪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做到貧困對象全面精準。抓實“百日行動”,摳細節、找問題、嚴自查,推動各項扶貧措施精準落實到位。
二是壓實“五級書記”抓扶貧工作責任。嚴格落實《云南省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細則》《大理州關于進一步壓實全州各級黨組織書記脫貧攻堅責任的意見》,層層簽訂責任狀,以“不摘窮帽就摘官帽”的倒逼機制,壓實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嚴格執行《云南省脫貧攻堅報告工作實施辦法》,各級黨委、政府黨政正職嚴格把關,摘帽縣每季度、其他貧困縣每半年定期向上級黨委政府上報脫貧攻堅工作報告。督促縣市黨委書記每季度向州委、州政府書面報告1次以上的脫貧攻堅工作情況。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對“百日行動”任務清單和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問題落實情況實行督查,對督查、巡察、檢查發現的問題列出整改清單,全程跟蹤督辦,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三是深入實施脫貧攻堅與基層黨建雙推進,強化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抓好貧困村黨組織建設,發揮基層黨組織在脫貧攻堅中的作用,把農村黨支部打造成帶領人民群眾脫貧致富的堅強戰斗堡壘。加強管理和考核,充分發揮村“兩委”和駐村扶貧工作隊在脫貧攻堅中的作用。
2.針對“對脫貧攻堅政策理解不到位、落實有偏差”問題
一是組織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專項整改行動,盯住“人、房、點、錢、賬、檔”六個方面,逐點逐戶列出清單,切實抓好整改。出臺《大理州脫貧攻堅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明確自2017年起農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不再進行整合實施,同一貧困家庭不得重復享受兩類補助政策,徹底杜絕“兩邊占”的問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州鎖定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4872人3614戶已全部啟動實施安置房建設,安置房已竣工3410套,竣工率92.81%;搬遷入住3079套(戶),安置房入住率90.29%;完成拆除舊房1829套,拆舊率59.4%;兌付獎補資金32773.51萬元,資金兌付率84.25%。
二是在全州范圍內開展農村低保動態管理精準施保大排查專項行動“回頭看”工作,認真對農村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甄別,切實做好農村低保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兩項制度”的有效銜接,嚴格執行整戶參保整戶識別制度,切實糾正“因人施保、拆戶保”等違規行為。截止目前,全州農村低保對象中建檔立卡對象有2.05萬戶6.17萬人,占農村低保總人數的36.4%。扎實做好農村低保提標工作,提前實現農村低保保障線和貧困線“兩線合一”,從2018年起農村低保保障標準將逐年增加10%。制定出臺貫徹落實健康扶貧30條措施,實行建檔立卡貧困戶參保全額資助,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全覆蓋。
三是嚴格執行扶貧小額信貸和信貸產業扶貧工作的相關規定,縣級建立風險補償金,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給予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的政策扶持。對扶貧小額信貸和貼息對象嚴格執行在縣鄉村三級公告公示,確保發放過程符合法律法規和信貸管理規定,借款合同明確貸款資金用途,堅持戶借、戶還。對小額度扶貧貸款用途不符合要求、貸款計劃和指標落實進度緩慢的進行整改。截止2017年底,全州共發放小額到戶貸款24.3億元,獲貸建檔立卡貧困戶52311戶;全州12縣市2016年度小額度扶貧到戶貸款貼息5040萬元,全部貼息完畢。
3.針對“精準度不高”問題
一是開展“找問題、補短板、促攻堅”專項行動,著重查找和整改漏評、錯評、錯退等問題。剔除錯評人口8176戶24801人,其中2016年底在檔人口1366戶4352人;新納入漏評人口3330戶11979人。嚴格執行貧困戶脫貧退出六條標準,每戶脫貧戶都要嚴格對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逐項進行核對,杜絕“算賬式脫貧”。根據全省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質量考評情況報告和2017年全省貧困對象動態管理質量考評匯總表結果反映,大理州漏評率為零、錯評率為零、錯退率為零。
二是積極探索產業扶貧新模式。大力推進經營主體帶動貧困戶的“黨支部+龍頭企業(合作社)+貧困戶”模式,建立貧困戶與經營主體利益鏈接機制,由黨支部組織發動,選準引進經營主體,采取流轉土地收租金、銀行貼息貸款入股分股金、進企業打工掙薪金的方式,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2017年,全州有110戶農業龍頭企業參與產業扶貧工作,幫扶貧困戶8456戶、27734人。大力推廣“產金互促”產業扶貧模式,由縣鄉黨委、政府引導,村黨組織成立合作社,在貧困戶自愿前提下,將產業發展扶持資金、信貸產業發展資金折成股份,投入到發展基礎好、抵御市場風險能力強、信譽度高的涉農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7049戶、25929人,累計入股資金2.38億元,實現股金分紅1860萬元。籌措農村產業發展互助資金1.59億元,按每個村不低于30萬元的標準,成立617個互助社,實現建檔立卡貧困村全覆蓋,共發放借款1.12億元。開展電商扶貧試點工作,實現貧困戶能通過電子商務銷售自產產品、購買生產生活資料,幫助貧困戶通過電子商務實現創業脫貧致富。重新修訂《大理州高原特色農業產業扶貧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聚焦全州33個貧困鄉鎮的貧困戶,充分挖掘貧困地區產業發展潛力,力爭到2020年,基本實現農業經營主體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產業扶貧全覆蓋,確保每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至少有1—2項穩定增收產業,貧困村的特色產業產值比2017年增25%以上。
三是及時組織開展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成立6個監測組,在動態管理階段對信息數據進行監測,及時對系統中發現的數據邏輯關系錯誤、姓名、證件錯誤、信息數據為空等問題數據進行修改。加大貧困退出業務和建檔立卡動態管理基礎工作的有效銜接,將貧困退出標準與信息化建設進一步結合,實現扶貧開發工作成效在大數據平臺動態管理,切實做到貧困戶信息調查表與實際情況統一,紙質檔案和電子臺賬一致。
4.針對“存在吃拿卡要、騙取套取、優親厚友等違規違紀”問題
強化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嚴查嚴處各類扶貧領域違紀違規行為。州委派出6個巡察組,對祥云、賓川、巍山、洱源、鶴慶5個縣和州扶貧辦、州住建局等7家單位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認真落實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及時啟用省紀委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五級聯動監督平臺,累計錄入平臺數據7938件,辦結7854件,辦結率98.94%。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排查問題線索1068件,移交處置問題線索438件,其中轉立案110件;辦結問題線索375件,其中立案辦結95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84人,問責60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9人;公開通報曝光38批次177人,推動了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實。
5.針對“群眾滿意度偏低”問題
一是加大扶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對扶貧政策、扶貧工作的知曉度。加強對扶貧干部、掛包干部的管理,深入村組做實、做細扶貧工作,加強與貧困群眾的溝通和聯系,及時為群眾解決困難和問題。
二是利用“10·17”扶貧日活動,積極在群眾中開展“自強、誠信、感恩”教育實踐活動,讓群眾樹立自強自立、誠信務實、知黨恩、感黨恩的思想。根據2017年12月15日第三方評估團隊考核反饋,祥云縣群眾滿意度為98.95%,賓川縣群眾滿意度為97.65%,洱源縣群眾滿意度為96.36%,鶴慶縣群眾滿意度為96.54%,巍山縣群眾滿意度為96.25%,大理市群眾滿意度為95.33%。
二、黨的建設方面
(一)關于“黨內政治生活不規范”整改情況
1.針對“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中共大理州委常委會內部溝通制度》。州委書記陳堅帶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注重發揮班子整體功能,定期不定期找班子成員談心談話。2017年以來,州委書記對班子成員開展談心談話累計達40多次,州委常委班子成員之間開展談心談話累計達50多次。州委常委會學習傳達上級重要會議精神,聽取常委分管重點工作匯報形成制度并得到較好落實,2017年以來,涉及上級會議精神傳達貫徹和常委工作匯報議題40多個,促進了內部溝通和重點任務落實。
二是著力健全完善制度。2017年12月,修訂出臺《中共大理州委常委會關于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具體規定》《州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州委工作規則》《州委常委會議事規則》等制度規定,細化操作流程及執行標準。同時,強化制度執行,2017年召開37次州委常委會議和6次州委專題會議,研究重要問題和重大項目投資決策,以上率下,規范執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等制度。結合開展對縣市和州級部門巡察,強化對各級領導干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剛性約束。
三是各級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認真執行“四個不直接分管”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末位表態制度。州委常委會在研究決定全州重大事項時,州委書記陳堅嚴格執行末位表態制度,對人事任免等決策事項均按規定執行票決制。涉及規劃編制、旅游產業發展、洱海保護治理等重大專項工作,通過召開州委專題會、書面征求意見、黨派協商等形式,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為決策研究提供參考依據,使州委、州政府的決策部署更具科學性、可行性、操作性。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領導對大理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先后對爭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中辦國辦督查組反饋“做好困難群眾生產生活保障工作”存在問題整改,中央巡視組對云南省開展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省委巡視組巡視大理州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中辦回訪調研報告、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部署、陳豪書記調研大理州重要講話精神情況,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情況、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等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進行了立項分解、跟蹤督查,有效推進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2.針對“民主生活會一團和氣”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云南省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實施辦法》,組建督導組14個,對各縣(市)黨委和州級各部門黨委(黨組)2017年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全程督促指導。
二是強化現場監督,對聚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主題不夠,領導班子對照材料和個人發言材料問題查找不充分、情況反映不真實,批評和自我批評輕描淡寫、用工作問題代替思想問題、“辣味”不足的,及時指出糾正,必要時予以叫停,責令重新召開。
3.針對“‘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好”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結合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進行明確,各級黨員領導干部除參加班子民主生活會外,還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過好雙重組織生活,各級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支部學習。
二是嚴格“三會一課”制度。制定下發《關于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開展基層黨支部“體檢行動”的實施意見》,以黨支部為基本單位,圍繞基本組織、基本隊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動、基本保障為重點,全面開展基層黨支部“體檢行動”,嚴格執行“定頻次、定職責、定主題、一報備、一紀實”要求,及時查找“三會一課”落實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各級黨委、黨支部制定整改方案,推動問題及時整改。
(二)關于“基層黨建工作薄弱,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充分”整改情況
1.針對“重業務輕黨建的現象仍然突出”問題
一是抓統籌謀劃,做好“基層黨建鞏固年”各項工作。緊密結合大理實際,深度融合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洱海保護與基層黨建“雙推進”、脫貧攻堅與基層黨建“雙推進”、培育大理特色黨建品牌等重點工作。根據黨的十九大對基層黨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中央、省持續加強基層黨建工作要求,制定“基層黨建鞏固年”實施方案。
二是嚴格落實2017年度州委常委、縣市委書記、州屬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3個責任清單,目前3個責任清單已全部落實到位。
三是嚴格執行《大理州關于健全完善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落實體系的實施意見》《大理州基層黨建工作問責辦法(試行)》,認真組織年度黨建考核、述職評議等工作。
2.針對“農村基層黨建薄弱,一些組織軟弱渙散”問題
一是進一步強化村民小組活動場所管理使用。嚴格落實《大理州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實施意見(2017—2020年)》,2017年建成516個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實現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全覆蓋。嚴格執行《大理州村(社區)黨組織活動場所規范化管理使用辦法(試行)》,落實村組黨員干部輪流值班制度,切實加強活動場所管理使用。
二是加強流動黨員管理。嚴格落實《大理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試行)》,明確流動黨員管理原則、黨組織在流動黨員管理中的主要責任和對流動黨員的基本要求,改進流動黨員管理的方式方法,全方位加強流動黨員管理。
3.針對“對基層黨員干部監督管理不嚴,對村組干部現狀掌握不夠”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縣市、鄉鎮分級制定的村干部管理辦法,從嚴管理基層黨員干部。對于喜洲鎮沙村楊月八在被追究刑事責任后參與選舉的問題,喜洲鎮紀委已于2017年1月26日對楊月八立案審查,大理市紀委于2017年5月4日給予楊月八開除黨籍處分,并報請相關部門按規定免除了楊月八沙村黨總支委員、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職務。
二是各縣市委組織部和州屬各黨(工)委,結合不同領域黨員的實際情況、自身行業特點、黨員崗位等,均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和評定細則,扎實認真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同時,要求各縣市委組織部和州屬各黨(工)委將工作開展情況納入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內容。
三是認真落實中組部和省委組織部關于開展整治“村霸”專項工作的安排部署,2017年度全州累計排查出“村霸”38名,慵懶滑貪“四類村官”92名,并進行了處置。
4.針對“部分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薄弱、軟弱渙散”問題
一是強化對新建黨組織的跟蹤指導服務,選派“兩新”組織黨組織黨建指導員,實現“兩新”組織第一書記和黨建指導員全覆蓋。在全州范圍內排查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建立工作臺賬,進一步健全軟弱渙散黨組織聯系服務群眾各項工作制度,實行銷號管理。截止2017年底,964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已全部整頓完畢。
二是認真落實《大理州鼓勵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助力脫貧攻堅實施意見》,積極鼓勵引導“兩新”組織黨組織和黨員參與脫貧攻堅工作。
三是制定出臺《大理州關于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確保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四是制定出臺《大理州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
(三)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管理不到位”整改情況
1.針對“選人用人視野不寬問題依然存在”問題
一是健全“三個一線”考察識別干部工作機制。突出在洱海保護治理、脫貧攻堅、經濟工作“三個一線”考察識別和培養選拔干部,將選人用人的目光聚焦到干事創業主戰場,切實把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辦法的干部挖掘出來,拓寬“識賢”視野。以實干作尺度、以實績論英雄,堅持憑實績使用干部,用好考核“指揮棒”,完善干部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制定出臺“一個意見兩個辦法”,引導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
二是常態化開展公開推薦優秀干部工作。制定《大理州公開推薦優秀干部工作辦法》,拓寬視野培養選拔優秀干部,完成2017年度優秀干部公開推薦工作,及時部署2018年度優秀干部推薦工作。
三是從嚴從實開展日常綜合分析研判。堅持將綜合分析研判作為日常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手段,突出問題導向、強化考核體檢,動態分析、綜合考量,為配強班子、選好干部打下良好的基礎。堅持把綜合分析研判和一線考察識別干部作為干部工作的前置環節,將分析研判和考察識別結果作為班子調整配備、干部監督管理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對反映出的具有苗頭性、不良傾向、思想波動較大的領導干部給予談話提醒;對部分領導干部反映的實際困難和訴求予以幫助解決;對干部群眾反映好、工作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勇于擔當的優秀干部選拔到重要領導崗位上來;對干部群眾反映較差、工作推動不力的領導干部及時作出調整。針對全州部分干部存在“思想脫崗、掛名在崗、乏力虛崗”等問題,完成對全州12縣市、93家州直部門和“兩區一委”領導班子,1533名縣處級干部(含非領導職務干部、掛職干部)綜合分析研判工作。
四是動態化開展后備干部隊伍管理。結合黨建工作考核、州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完成了年度后備干部調用工作,形成有進有出、良性循環的后備干部管理模式,建立一支數量充足、有進有出的后備干部隊伍。
五是進一步拓寬干部來源渠道。完成2017年度定向從事業編制人員、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中選拔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工作,正在謀劃2018年定向選拔工作。積極探索執行《云南省公務員調任辦法》,不斷拓寬選人用人視野。
2.針對“執行任期制、輪崗制不到位”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關于嚴格執行干部職務任期規定保持干部在法定任期內穩定的通知》等法規,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和任期管理工作,嚴格控制黨政領導干部特別是縣鄉黨政正職任期內職務變動,凡任職不滿3年的縣鄉黨政正職,從嚴審批管理,除特殊原因需調整外一般不進行調整。堅決做好貧困縣鄉黨政正職穩定工作。
二是進一步推進干部交流工作。加強干部跨條塊跨領域交流,推進地區之間、部門之間、地方與部門之間、黨政機關與企事業單位之間的干部交流,統籌選拔各地區、各部門干部。
3.針對“年輕干部培養重視不夠”問題
一是建立常態化選拔機制,強化黨委(黨組)選拔任用和考察識別的責任,把年輕干部選拔配備寓于干部日常管理、經常性工作中。
二是強化在關鍵崗位歷練,有計劃地選拔有培養潛力、缺乏基層工作經歷的干部到脫貧攻堅一線、洱海保護治理一線、經濟工作一線歷練。選派優秀年輕處科級干部92名到鄉鎮掛職,72名到北京、天津、上海等發達地區和省級機關掛職鍛煉,向洱海保護治理一線派出177名干部。
三是統籌選拔年輕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非中共黨員干部,在大膽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同時,合理使用其他年齡段的干部。
4.針對“部分黨員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實,存在填報不規范、漏報、瞞報”問題
一是結合干部選拔任用、巡察、日常管理監督等工作,2017年度共完成359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重點查核工作,以及150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隨機抽查工作,對42人進行函詢并要求說明情況,對112人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補報,責令36人作出書面檢查,取消2人考察對象資格及晉升資格,移交州紀委處理3人。
二是開展2018年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集中填報工作,并對各級領導干部進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知識測試。
三是按規定開展了州人大代表、州政協委員擬定人選的重點查核工作。
5.針對“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不到位,不能充分發揮作用”問題
一是結合州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對《大理州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規定》執行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二是不斷拓寬非領導職務干部作用發揮渠道,抽調一批非領導職務干部參與經濟社會發展中心工作,積極發揮其作用。
三、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一)關于“‘兩個責任’落實有差距”整改情況
1.針對“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問題
一是認真落實《中共大理州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見》,州委時刻牢記肩負的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州委書記陳堅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2017年以來主持召開州委常委會、州委專題會議,研究紀檢工作議題30項。強化領導表率作用,州委常委帶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監督和指導分管領域從嚴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勤告誡提醒、勤聽取意見、勤督促檢查,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推動各級黨政領導班子、領導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意識不斷增強。
二是嚴格落實州委常委到州委黨校講課制度。2017年以來,州委常委到州委黨校講授黨課,深入相關部門作報告40多次,與老干部、民主人士、企業家等進行座談20多次。2018年將嚴格按照“州委常委每年到黨校講課、作報告、座談不少于一次”的要求,由州委常委按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到州委黨校講課的班次和內容,確保州委常委到黨校講課制度落到實處。
三是深化政治巡察。州委切實履行巡察工作主體責任,把深化政治巡察作為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抓手,在機構、人員、經費等方面給予全力支持。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擔負組織實施巡察工作職責,在聚焦“三大問題”的同時,緊跟中央和省、州黨委重大決策部署,將脫貧攻堅、意識形態、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等工作納入巡察監督范圍。建立州委常委會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州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巡察工作匯報制度、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度。2017年以來,州委常委會議7次聽取巡察工作匯報,書記專題會議4次聽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巡察情況匯報,領導小組會議4次聽取各巡察組巡察工作情況匯報。制定州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五年規劃、年度計劃和《大理州巡察人才庫管理辦法》,出臺《被巡察黨組織配合巡察工作任務清單》《巡察組紀律作風規定》《巡察工作手冊》等配套制度,實行巡察工作情況月統計、月報告制度。抓實巡察整改,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切實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問題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對賬銷號,推動存在問題有效解決。深化成果運用,及時向州委、州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書面反饋巡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州委前三輪巡察交辦的52條意見建議得到高度重視和有效落實。將巡察發現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范圍。認真梳理州委前四輪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向全州各級黨組織通報,督促尚未接受巡察的黨組織對比檢查、主動糾正,以點帶面,深化標本兼治。實行州委巡察辦領導分組分片聯系12縣市巡察工作機制,開展綜合調研和督促檢查3次。目前,12縣市落實巡察辦人員編制47名,落實巡察組人員編制41名,組建了222人的巡察組組長庫和560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庫。
2.針對“履行監督責任有差距”問題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在2017年度全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共有707名州管干部在考核匯報會上述責述廉,組織部分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在黨委擴大會議和紀委全會上述責述廉,實現一屆任期內述責述廉全覆蓋。
二是著力提高基層紀委監督執紀水平。制定《關于對各縣市紀委派駐機構和監察體制改革開展調研督查的實施方案》,分別由州紀委常委帶隊,對縣市派駐機構改革、監察體制改革情況開展調研督查,督促縣市進一步深化“三轉”,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加強案件監督管理,及時通報各縣市執紀審查情況,督促整改問題,壓實監督責任,加大執紀力度。
三是進一步完善內控機制,加強自我監督和制約。在領導體制上,實行既分工負責又集體決策,監督、審查、案管、審理由班子成員分別分管,實行相對分離,問題線索處置和違紀人員處理經集體研究決定。在工作機制上,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集中統一管理問題線索,執紀監督部門負責所聯系地區和部門的日常監督,審查調查部門負責對違紀違法行為進行初步核實,案件審理部門負責案件的審核把關,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加強教育提醒和懲處,發現干部職工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堅決糾正。對破壞紀律規矩、執紀違紀的,嚴肅查辦,堅決“清理門戶”。2017年,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反映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18件,初核9件,談話函詢5件,立案審查5件,給予黨紀處分5人,組織處理5人,通報問責2人。
四是全面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全面完成州、縣市兩級派駐機構改革,州紀委監委向州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29個紀檢監察組,實現派駐監督全覆蓋。積極穩妥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確保2月中旬如期完成州、縣市兩級改革任務,組建成立監察委員會,實現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制定《中共大理州紀委大理州監委派駐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大理州紀委派駐機構執紀監督監察工作細則(試行)》,切實發揮好派駐機構“探頭”作用。
(二)關于“廉政風險防范不力,重點領域腐敗問題高發頻發”整改情況
1.針對“部分人財物權力部門以權謀私現象沒有得到有效遏制,重點部門、重點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不嚴不實,實效性差,扶貧、社保、教育、衛生、經開區等部門,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等領域腐敗案件易發多發”問題
一是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改進和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從事人、財、物管理和有執紀執法、行政審批權等工作崗位的人員,認真梳理排查廉政風險點,完善風險防控措施,強化監督管理,積極預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腐敗問題的發生。
二是加強對扶貧、社保、住建、國土、教育、衛生等重點部門監督力量配備,把查處重點領域腐敗問題列入2018年紀律審查工作要點。
2.針對“基層監督機制不健全、工作虛化”問題
按照省、州紀委部署,全面消除黨的十八大以來鄉鎮一級執紀審查空白,2017年全州鄉鎮紀委都有立案件。2018年將重點消除縣級對鄉鎮縣管干部區域性審查空白,并持續加大脫貧攻堅、侵害群眾利益、基層涉黑腐敗問題查處力度,通報一批典型案例。
(三)關于“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差距,‘四風’問題屢禁不止”整改情況
1.針對“文件多、會議多,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貫徹會議的問題整改不徹底”問題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大理州委關于印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的通知》《中共大理州委辦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精簡會議文件的通知》《中共大理州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重申嚴肅會議紀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堅持文件“六不發”,嚴格控制發文數量,壓縮文件篇幅,嚴格發文請示和報批程序,不斷提高文件質量,減少文件數量;堅持會議“六不開”,嚴格會議審批制度,科學統籌安排會議,控制會議數量、會議規模、會議時間,節約會議經費,嚴肅會議紀律,注重會議實效。對州委、州政府制發的文件、召開的會議,按月進行統計分析,及時排查分析問題,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精文減會工作取得實效。2017年,州委及州委辦公室文件數同比減少11.4%;全州性會議同比減少15.7%;州政府及州政府辦公室文件數同比減少2.6%;全州性會議同比減少2.6%。
2.針對“濫發津補貼問題突出”問題
由州紀委監察局牽頭,州財政局、州審計局配合,抽調相關工作人員,組成4個檢查組對全州12縣市和20個州級部門“小金庫”清理整治情況和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開展檢查。組織召開大理州整治亂發津補貼問題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全州整治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進行再動員再部署。2017年共查處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29個,處理41人,黨政紀處分34人,兩次點名道姓13起典型案例通報。
3.針對“處級周轉房管理不規范”問題
一是制定《大理州州級機關周轉房管理暫行辦法》,嚴格周轉房租用條件,凡不符合租用條件的申請人一律不批準租住周轉房。切實加強周轉房臺賬管理,嚴格執行周轉房報批、審核制度,加強對周轉房租住的動態管理,適時掌握合同履行狀況。
二是組成專項工作組,對處級干部周轉房租住情況進行了兩次清理,對不符合租住條件的一律整改騰退,先后騰退周轉房25套。通過整改,處級干部周轉房已基本實現規范化管理。
4.針對“存在違反公車管理規定的現象(已邊巡邊改)”問題
一是嚴格按照《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加強全州各類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正在制定《大理州州級機關公務用車改革保留車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擬建設全州公務用車信息平臺,對公務用車進行信息化管理。
二是完善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內使用公務用車收費管理制度,派車費用收入做到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單位公務用車車輛運行維護。
5.針對“辦公用房超標問題依然存在”問題
一是嚴格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建立辦公用房定期、不定期監督檢查制度,進一步規范全州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
二是及時啟動全州領導干部辦公用房全面排查工作,認真復查,全面整改,全州各級各部門于2018年1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對存在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并向州委、州政府作出辦公用房超標問題100%整改到位的書面承諾。
6.針對“工作作風轉變不到位”問題
一是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鍥而不舍抓好作風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印發《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中共云南省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制定了《中共大理州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層層壓實主體責任,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轉作風改作風情況作為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認真查擺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主要表現、突出問題和成因,采取見人見事的過硬措施,堅決加以整改,務求取得實效。緊盯“四風”新動向,不折不扣推進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到位。2017年以來,通過明察暗訪發現并督促整改問題94個,下發交辦督辦通知14份;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69個,處理99人,其中黨政紀處分74人,4次點名道姓通報26起典型案例。
二是州級領導帶頭堅持問題導向,圍繞中央及省州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確定調研主題,帶著問題到基層,深入基層找問題,聽真話、察實情,解決困難,指導工作,防止搞形式、走過場,確保調研工作反映真實情況、體現客觀實際。根據調研需要,合理安排行程,不集中、不扎堆或輪番到一個地方、一個點、一條線路開展調研。調研結束后,認真匯總調研情況,細致分析存在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設性意見。2017年以來,州級領導深入各縣市就脫貧攻堅、重大項目建設、招商引資、工業發展、園區建設、棚戶區改造、特色小鎮創建、特色產業發展、生態保護治理、農業三產融合發展、河長制等工作進行了調研,面對面與基層干部群眾交心談心,宣講黨的十九大精神,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
三是制定《大理州機關工作作風問責辦法》,著力整治慵懶散、不作為、不擔當等機關作風頑疾,重點對全州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作風散漫以及不認真落實作風建設主體責任等問題,導致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實施問責。
四是加強對中央和省州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定洱海保護治理、脫貧攻堅、“五網”建設、招商引資、提升城鄉人居環境、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六項重點工作紀律檢查實施意見,將六項重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納入州、縣市黨委巡察和責任制考核范圍。成立6個紀律檢查組,由州紀委常委帶隊,分階段赴12縣市和142個州級責任部門對六項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紀律檢查。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檢查地區、部門547個,下達督辦整改通知363份,整改問題1236個,問責單位(黨組織)10個,問責干部89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49人。
五是認真落實《大理州干事創業容錯糾錯辦法(試行)》,,明確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個區分開來”的重要指示,既要求干部自覺履行各項職責,嚴格按照黨的原則、紀律、規定辦事,不濫用權力,又對干部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持、心理上關懷,鼓勵和引導干部敢于擔當、敢于負責,充分調動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擔當精神,營造良好的干事創業從政環境。
7.針對“個別領導干部還借出差之機繞道公款旅游”問題
堅持作風建設明察暗訪常態化,緊盯年節假期,堅持逢節必查,認真組織開展元旦、春節、“三月街”民族節、五一、端午、國慶、中秋等節日期間明察暗訪工作,并將公用經費支出情況作為檢查重點、必查內容。認真組織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問題督查,結合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問題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組成74個檢查組,實地檢查了67個鄉鎮、483個部門,發現并按程序移送移交問題48個。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872—2428308;郵政信箱: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龍山行政辦公區州委巡視聯絡辦;電子郵箱:dlzwx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