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受訪代表表示,制定監察法,就是通過立法方式保證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有機統一,是堅持走中國特色監察道路的創制之舉。
“監察法就是反腐敗國家立法,是基于黨情國情和反腐敗任務進行的重大制度創新,是探索中國特色監督制度的創制之舉。”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劉學新表示,在表決監察法草案之前,先進行憲法修改,專節對監察委員會作出規定,“這是對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權威性的尊重,也為重大政治體制改革提供憲法依據,為反腐敗工作法治化提供根本法律遵循。”
在我國監督體系中,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國80%的公務員和超過95%的領導干部是共產黨員,這就決定了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具有高度的內在一致性,也決定了實行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相統一的必然性。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重大的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組織創新即對國家監督體系作出重大頂層設計,創設監委,并與紀委合署辦公;制度創新即確立監委的憲法地位,制定國家監察法,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于憲有據、監察法于憲有源。”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王雁飛說,“通過制定監察法,保證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有機統一,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高度統一。”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歷史性成就。監察法草案把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深化改革的經驗做法融入進來,源于實踐又指導實踐,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一項重大突破。”全國人大代表,云南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陸俊華說,監察法草案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有機統一的生動體現,是對中國歷史上監察制度的借鑒,是對當今權力制約形式的新探索,為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監察道路。
全國人大代表,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書記、自治區監委主任許傳智表示,要深刻領會黨中央關于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戰略謀劃和決策部署,切實統一思想行動,增強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履職盡責的意識和能力。“監察法草案賦予監察委員會監督、調查、處置三項職責,這三項職責與黨章賦予紀委的監督、執紀、問責三項職能相輔相成,有機統一于全面從嚴治黨的全過程。必將有效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監督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