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自此,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有了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反腐敗國家立法,有了一部對國家監察工作起統領性、基礎性作用的法律。
監察法的通過,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內在要求和關鍵步驟,把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為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推進反腐敗工作的規范化、法治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對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全體紀檢監察干部而言,當前的首要任務就是抓好學習貫徹,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真正實現向制度優勢要治理效能,推動監察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
學習貫徹監察法,要抓住關鍵主體。紀檢監察干部作為監察法的一線執行者,要發揮學習貫徹的“頭雁效應”,以歷史的思維和視野認識制定和頒布實施監察法的重大意義,先學一步,學深一層,深刻理解條文的內涵精髓,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發揮好學習貫徹的“傳遞效應”,牢牢抓住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這個關鍵群體,分層分級統籌開展有針對性的系統化、專業化培訓,形成宣法、普法、遵法的良好氛圍,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
學習貫徹監察法,要突出學習重點。監察法共9章69條,對監察機關及其職責、監察范圍和管轄、監察權限、監察程序、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等做了方方面面的規定。學習貫徹好監察法,必須對法律的結構和內容進行細致的分析和梳理,深刻理解和把握監察法的立法目的、指導思想和監察原則,深刻理解和把握國家監察工作的體制機制和監察職責、監察范圍和管轄問題、監察權限和監察程序,在學思踐悟中增強貫徹實施監察法的使命感,增強貫徹落實監察法的堅定性,增強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自覺性,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
學習貫徹監察法,要體現實踐效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學習要以實施監察法為契機,站位新時代、立足新起點、邁向新征程,探索建立統一決策、一體化運行的執紀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實現執紀審查與依法調查有序對接、紀法貫通;要加強與執法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實現各方面各環節緊密相扣、法法銜接;要進一步優化配置人員、科學定崗定責,推動人員力量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實現高度融合;要拓展深化國家監察職能,向派駐機構和鄉鎮街道延伸,打通監察監督“最后一公里”,使群眾身邊的公職人員受到嚴密監督,以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沾益區紀委監委 黃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