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雙版納州委對2017年度全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并對檢查考核評定為基本合格的單位提出整改要求。
據悉,2018年初,西雙版納州委、州政府派出8個檢查考核小組,對全州3個縣市、73個部門2017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了檢查考核。其中15個責任單位評定為“優秀”等次、58個責任單位評定為“合格”等次、3個責任單位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
此次檢查考核,以政治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為統領,在內容上突出對落實“兩個責任”尤其是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在檢查考核程序上,堅持從嚴、從細、從實真查實考,突出問題導向,及時發現問題,有效解決問題,進一步傳導壓力,壓實責任。
州委要求,評定為優秀、合格的單位要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引領作用,并對檢查考核反饋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力爭再創佳績。評定為基本合格的單位要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分析問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黨的十九大的新部署新要求,緊密結合本部門實際和不同等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工作特點,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細化實化具體化,用飽滿的熱情,優良的作風,持之以恒抓好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貫徹落實,不斷推動黨風政風持續好轉。
同時,強化結果運用,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列入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重要內容,對不同評定等次作出具體獎懲規定,不斷鞏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成效,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