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麗江市紀委采取“四項措施”依托信訪舉報信息管理系統,對上級轉交辦信訪舉報件采取建立臺賬、規范流程、跟蹤督辦、落實責任等措施,加強動態管理,實時掌握運行軌跡,確保上級轉辦信訪件去向清楚、有跡可循,有效減少重復訪、越級訪發生。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辦理臺賬。建立上級轉辦信訪舉報件對賬制度及辦理臺賬制度,每月底前對本月上級轉辦件的分流辦理情況進行梳理、對賬,確保上級轉辦信訪舉報件及時辦理,去向清楚、有跡可循。按月向上級報送《上級轉辦信訪件對賬表》,按季度報送《上級轉辦信訪件辦理臺賬表》《上級轉辦信訪件辦理臺賬數據統計表》及時對賬檢查,掌握信訪件辦理進展情況。對賬完畢的上級轉辦件,各縣(區)紀委信訪室、派駐(出)機構加強與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及承辦部門溝通聯系,跟進辦理情況,填報辦理臺賬,動態更新臺賬直至每一件信訪舉報件辦理完畢,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
規范辦理流程,掌握辦理進度。高度重視上級轉辦信訪件辦理工作,嚴格規范辦理流程。對上級轉交件認真進行梳理、登記和分流,對屬于本級管理對象的信訪件,及時呈報分管領導審批,不積壓、不瞞報;需要轉交下級辦理的信訪件,及時登記轉辦并跟蹤督辦。做到一月一統計,一月一督辦,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上級轉交辦件辦理情況。
定期跟蹤督辦,確保辦理實效。定期抽查縣(區)及派駐(出)部門上級轉辦信訪件辦理情況,特別是反映本級管理對象、重復訪、越級訪、集體訪和突發性群體事件等重要信訪件的辦理情況,適時通報,及時跟蹤督辦。認真落實上級轉辦信訪舉報件查辦工作要求,對上級交辦要結果件快速查辦,并按照要求時限上報辦理結果。
強化責任落實,嚴格責任追究。市縣(區)一級對上級轉辦信訪件實行預警管理,依托信訪舉報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預警時限設置,對轉辦件未按期啟動調查、到(超)期未辦結的分別進行預警對賬,根據提醒結果及時督促辦理。切實落實辦理責任,確保信訪舉報處理及時到位,對轉辦信訪件不及時處理、未按規定程序辦理的責令相關責任人作出檢查,通報批評;對因辦信不及時、處理不到位、未按規定程序辦理,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責任追究。(朱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