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4日,保山市委召開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推進會,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工作精神,落實省委第二巡視組對保山市巡視情況反饋會議要求,對全市巡視整改工作進行部署,動員全市各級黨組織迅速行動起來,切實抓好整改,確保巡視取得實效。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31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保山市開展了為期45天的巡視。4月19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向保山市委反饋了巡視情況,提出了抓好巡視整改的具體要求。會后,市委及時召開常委會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專題研究巡視整改工作,制定了具體整改方案。
會議指出,巡視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和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形成了習近平巡視工作思想。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工作方針,在加強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巡視工作發揮了有效作用,成為黨之重器、國之重器,贏得了黨心民心。
會議強調,要切實增強抓好巡視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樹牢“四個意識”,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做到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巡視認識、端正整改態度,嚴肅對待反饋問題;要聚焦反饋問題,勇于當擔,落實責任,著力整改黨的領導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著力整改黨的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著力整改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堅決抓好整改落實。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明確整改目標,細化整改任務,抓好專項整改,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巡視整改取得實效。(楊新華 董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