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交叉巡察,會澤縣每個被巡察單位平均發現問題25個,比未組織交叉巡察前增加14個,增幅127.3%;羅平縣每個被巡察單位平均發現問題21個,比未組織交叉巡察前增加9個,增幅75%。這是云南省曲靖市探索開展交叉巡察,有效消除“人情”壁壘,切實增強巡察工作發現問題能力的一組數據。
近年來,云南省積極探索開展交叉巡察,著力解決市縣巡察“巡不深、察不透,人情干擾多”等難題,切實增強基層巡察監督的權威性和實效性,推動巡察工作向基層延伸。
各州(市)根據抽調人員知識層次、專業方向、工作閱歷等方面的情況,合理搭配交叉巡察干部,做到能力取長補短、業務互相補充,形成巡察組干部隊伍搭配最優化、合力最大化。交叉到異地的巡察人員,堅持地域、工作、任職“三回避”原則,實行巡察工作痕跡化管理,由當地縣(市、區)委巡察辦和巡察組統一安排管理,各地在成立交叉巡察組的同時,同步在每個巡察組建立臨時黨支部,嚴格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保密紀律,加強對巡察組成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在開展交叉巡察過程中,各州(市)堅持巡察組長由各縣(市、區)當地干部擔任,副組長和其他工作人員實行異地選派,保證交叉巡察在縣(市、區)委領導和保障下開展工作。巡察發現的問題和巡察工作有關情況報被巡察黨組織所在縣(市、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同時,報州(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有特殊情況和發現重大問題直接向州(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匯報。州(市)委巡察辦統籌協調,定期不定期聽取巡察進度匯報,加強對交叉巡察組的領導和指導。
各巡察組始終堅持問題導向,把發現問題作為首要任務,牢固樹立有重大問題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如實報告是瀆職的觀念,在組織上統籌協調、在方法上大膽創新、在線索上深挖細查、在談話中注重細節,查找被巡察黨組織存在的問題。各巡察組始終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開展巡察,準確發現問題、客觀分析問題、如實報告問題。認真抓好問題分類處置,做好發現問題的反饋移交、跟蹤督辦和追責問責。對存在的共性和傾向性問題,通過深刻分析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直接向縣級黨委報告;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方面的問題線索,及時移交,由各縣(市、區)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牽頭負責整改,在“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發力。(云南省紀委監委||李靈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