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揚“跨越發展、爭創一流;比學趕超、奮勇爭先”精神,把大討論成果轉化為強大動力,貫徹落實好省委、省政府對玉溪“七個走在全省前列”、打造“三張牌”、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決策部署和發展要求,推動玉溪實現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是當前玉溪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紀檢監察機關在其中義不容辭,也責無旁貸。玉溪市委書記指出的當前全市各級領導干部中存在的站位低、工作浮、執行弱、暮氣重問題,說到底是作風問題,如何根治這些沉疴痼疾,清除這些阻礙發展的“絆腳石”,營造良好干事創業環境,為抓機遇促發展做活文章保駕護航,值得我們思考。
糾“四風”,做政務提速的推動者。對于玉溪市來說,發展不夠仍然是主要矛盾。加快發展,仍然是我們的首要任務。紀檢監察機關要服務、促進和保障發展,必須繼續把糾“四風”往深里抓、實里做,圍繞樹牢“四個意識”、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抓好思想教育基礎、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四個方面齊發力,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防享樂奢靡之風回潮,確保各級政令暢通、步調一致、風清氣正。當前,要抓住創新型城市建設契機,持續推進“放管服”,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推行“馬上就辦、最多跑一次”行政審批服務,為玉溪進一步成為投資“洼地”營造良好軟環境。
促作風,做發展環境的優化者。當前,玉溪市經濟發展“標兵漸遠、追兵漸近”的形勢更加嚴峻,從一定意義上講,區域競爭主要是經濟發展環境的競爭,歸根結底是干部作風的競爭。各級黨委要牽牢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來謀劃與推進作風建設,把抓作風作為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實現新時代歷史使命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把作風建設馳而不息抓下去。另一方面,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做到管在日常、抓在經常,隨時把作風和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工作對象上實現從“盯少數”向“管多數”轉變,在工作內容上實現從“盯違法”向“盯違紀”、從“事后算賬”向“事先阻斷”轉變,在工作方式上由單一化向多元化轉變,提升綜合效果,以常抓形成習慣和成效,風化俗成,促進全市的作風全面好起來純潔起來,為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奠定堅實基礎、營造良好環境。
強監督,做政令暢通的護航者。近年來,中央連續出臺關于“調結構、轉方式”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七個走在全省前列”、打造“三張牌”和建設創新型城市的要求。這些政策措施能否落到實處,監督檢查很重要。紀檢監察機關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牢牢把住方向。要進一步探索加強日常監督的有效途徑,加強對市委五屆五次全會確定的著力培育新動能、扎實推進“三去一降一補”、打好“三大戰役”、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強化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抓好科教創新城規劃建設、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工作的監督檢查,切實發揮黨內“紀律部隊”作用,正風肅紀,懲糾并舉,不斷震懾,促擔當、促落實、促深化。要盯住不落實的事,問責不落實的人,堅決處理回避問題、庸懶無為、不作為、不盡責、懶政怠政的干部,持續釋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以常態化的問責,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要毫不手軟地管一管難辦的事、治一治難纏的人、動一動難碰的利益,讓占著位子不想事、混天度日不干事、敷衍塞責不辦事的不作為、不稱職、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領導干部沒市場、受懲戒,對“磨洋工”“扯后腿”“掉鏈子”的干部堅決打板子、挪位子、摘帽子,做到“讓想干事的有舞臺、干成事的有地位、不干事的就沒位置”,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要在日常監督檢查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巡察探頭作用,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及時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持露頭就打,言出紀隨、寸土不讓,保持震懾遏制糾正的高壓態勢。
容失誤,做干事創業的支持者。經濟社會發展,靠黨員干部在實踐中摸索、在干事創業中實現。干事創業不可能毫無差錯,要允許失誤、寬容失誤,激發他們“敢闖、敢試、敢為人先”的精神。要認真落實《玉溪市關于支持干部改革創新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旗幟鮮明地支持和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要把握政策界限,堅持“三個區分開來”,把干部在推進改革中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綜合考慮問題發生的背景原因、動機目的、政策依據、情節輕重和性質后果等方面因素,區分性質,慎重處理。對單位或個人出現過失或違規情節較輕的,或對因政策界限不明確或受政策調整等客觀因素影響而發生錯誤的,視情節予以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在平時考核、年度考核、績效考核、任期考核等考核測評中不進行負面評價,在黨風廉政、干部選任、評先評優、表彰獎勵等工作中免予負面評價;對心存僥幸、隱瞞問題、拒不改錯、對抗組織的,從嚴從重處理;最大限度為敢想者“開綠燈”、為敢干者“兜住底”,為全市改革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孟凡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