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巡察組工作,近日,楚雄州委制定出臺了《楚雄州委巡察組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進一步確保巡察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規則》指出,州委巡察組開展巡察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發揚民主、依靠群眾,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全面從嚴治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切實維護黨的紀律,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規則》強調,州委巡察組在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州委以及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履行黨內監督職責,承擔巡察任務,向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并報告工作。每輪巡察對象由州委授權確定。巡察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主要圍繞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開展監督檢查,深入了解被巡察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遵崇黨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執行黨的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方面的情況,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突出問題。
《規則》明確,州委巡察組應當嚴格按照黨內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權限,嚴格依規依紀開展巡察監督,依靠被巡察黨組織開展工作,不干預被巡察單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執紀審查職責,不對被巡察單位的事務作個人表態。此外,《規則》還對巡察組人員組成與職責分工、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內部管理和工作紀律作出了進一步明確。
據悉,《規則》的出臺,將進一步規范巡察工作,促進巡察機構工作高效、規范、有序運行,對州委巡察機構推動工作、指導實踐、提高巡察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徐燕梅 姚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