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河州委6個巡察組完成了對州商務局、州科協等6家單位的巡察工作。
在為期30天的巡察進駐期間,各巡察組牢固樹立“對重大問題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如實報告是瀆職”的理念,共組織開展個別談話191人次,查閱臺賬資料934卷。發現被巡察黨組織存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問題123個,脫貧攻堅方面問題6個,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方面的問題19個,黨員干部問題線索5件,向州委組織部、州審計局提出建議3條。
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在聽取巡察工作匯報后要求,要強化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對被巡察黨組織的反饋,除可能影響案件查處的內容外,都“原汁原味”、精準有效,特別是對黨委(黨組)一把手的反饋,要“一針見血”,督促其充分履行整改政治責任,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要按照《紅河州委關于規范巡察移交工作的意見》,進一步規范巡察發現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的移交工作,及時分解任務,層層壓實責任。要強化跟蹤督辦,著重抓好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加強整改督查,強化問責處理,充分發揮巡察標本兼治戰略作用。(羅金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