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省紀委關于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部署要求,推進全州脫貧攻堅工作任務落實,2017年7月迪慶州紀委建立了扶貧領域問題線索定期分析研判機制,截止目前,全州共排查扶貧領域問題線索229件,通過定期研判,快查快辦,促進脫貧攻堅工作任務落實。
強化組織保障。成立州扶貧領域問題線索定期分析研判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州紀委、州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州發改委、州住建局、州扶貧辦、州財政局、州審計局等22個扶貧監督管理單位和扶貧主責單位。協調小組組長由州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巡察辦、黨風政風監督的副書記擔任,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紀委,州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日常工作。
定期研判處置。州紀委每月召集1次扶貧主責成員單位問題線索分析研判會議。對前期上報州紀委的問題線索進行總結分析研判,查找問題和不足,總結經驗和做法;對線索反映較多的地方集中力量排查,采取個別排查和集中排查等有效方式,對扶貧主責部門掌握的存量線索限期快查快辦;對扶貧主責成員單位日常監督、專項檢查、專項整治等工作中發現的增量線索,由州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跟蹤督辦,及時移交。
嚴肅追責問責。要求各單位認真落實省、州建立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對啟動慢、進展慢、工作開展不力、未按時限完成工作、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州紀委將進行通報、約談、問責。對執紀不嚴,該查不查、壓案不查的,將嚴肅追究責任。對“零報告”的單位,如在上級專項檢查、重點抽查、調研督查中發現問題的,予以通報批評;對未認真履行職責的,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和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