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調查過程中有轉移隱匿證據的行為,硯山縣蚌峨鄉副鄉長楊凌奇成為文山州首個被監察機關采取留置措施的公職人員。
2018年4月25日,該州硯山縣監察委在對楊凌奇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后,決定對楊凌奇涉嫌濫用職權案立案調查。由于案情復雜,為進一步查清事實,防止楊凌奇串供、偽造、毀滅證據、干擾證人作證等情況的出現,經報州監委批準,同意對楊凌奇采取留置措施。
從4月27日對楊凌奇采取留置措施至5月26日解除留置措施,專案組嚴格按照“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的紀律審查工作要求,成立了專案工作小組,抽調業務精湛的人員組成案件調查組,制定了工作方案、應急措施、工作流程等,嚴格按照程序推進調查,調查工作做到了全程留痕。
經過一個月的調查,查明楊凌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偽造相關資料,幫助他人騙取養老金并索賄,其行為涉嫌濫用職權罪、貪污罪。目前,楊凌奇涉嫌違法的事實已查清,硯山縣監委已將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調查過程中,始終嚴把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對工作中拿不準的問題及時向州監委請示匯報。審理部門和檢察機關也提前介入,對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事實進行細致審查,實現了監察程序與司法程序的順利銜接。(鄒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