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麗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切實強化環保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加大對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黨員干部追責問責力度,用鐵的紀律守住長江源頭的綠水青山。截止目前,共查處生態環保監管不力問題7個,通報問責5個單位,處分22人,問責63人。
開展提醒約談。針對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市紀委、監委約談了古城區、玉龍縣、永勝縣、華坪縣、寧蒗縣、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工信委、瀘沽湖管委會、市林業局等單位的20名責任人,督促各級各部門和各級領導干部進一步明確責任、責任到人、倒排時限,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整改。
強化監督檢查。各級紀委監委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切實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河長制落實情況和瀘沽湖、拉市海、程海湖保護等專項紀律檢查,對環保領域出現的問題,深挖其中的不作為、慢作為甚至是亂作為問題,嚴肅查處、嚴厲問責。同時,督促各級環保主責部門和監管部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整改工作的監督檢查,嚴肅執法,督促整改生態環境保護問題45個。
嚴格執紀問責。認真落實《麗江市黨政機關領導干部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目標責任制及考核辦法》,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存在不作為、慢作為行為的直接責任人、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和相關責任人員,一并責任追究到位。針對麗江城區、瀘沽湖、拉市海等區域的“兩違”整治不力的問題,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人,問責53人,提醒談話6人。針對麗江程海湖天然螺旋藻生產基地有限公司違法排污行為,問責3個單位,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10名有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免職等問責處理。(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