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紀委監委積極貫徹落實《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注重抓好領導干部日常教育、監督,既嚴格執紀問責,又教育挽救干部,維護黨內政治生態。今年1月至4月,普洱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第一種形態批評教育、談話函詢處級以上領導干部44人次,談話函詢了結42人次,同比增長110%,實現了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的轉變。
“我們在工作中要注重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不僅要治‘病樹’、拔‘爛樹’,更要抓早抓小抓苗頭,護好整片‘森林’。”按照這一要求,市紀委監委對確定列入談話函詢類的問題線索,堅決做到不留存、不壓辦,迅速啟動談話函詢程序,及時處置問題,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錯。
為讓談話函詢走心不走形,嚴防“一談了之”“一函了之”,市紀委監委結合黨內監督條例和“面對面”談話制度,進一步規范了談話函詢的適用范圍、方式方法、工作流程和相關文書。談話前,認真分析每個談話函詢對象的性格特點,制定詳細的談話函詢方案和相關工作預案,通過談話函詢通知書、談話提綱、被談話人權利義務告知書、黨政領導干部情況說明、談話函詢了結通知書、回訪登記表等配套文書,做到“步步易操作、環環有痕跡”,挺紀在前,提高工作效率。談話后,對反映失實,未發現違紀問題的,建議予以了結澄清,提醒被談話函詢人時刻繃緊紀律弦;對問題輕微或者在談話函詢過程中避重就輕等情況,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采取問責等方式處理,讓被談話函詢人養成向組織如實報告的好習慣;對涉嫌違反紀律,需進一步調查了解,建議對該問題進行初步核實,查清問題。同時,針對反映的問題比較籠統或難以查證核實,憑借函詢書面材料進行了結,可能存在把握不精準的情況,一般再進行談話,對證據材料進一步核實。(楊富東 伍曉慧 王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