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峨山彝族自治縣監委將調查終結后的玉溪大化產業園區管委會(化念片區)原出納普宗麗涉嫌職務犯罪一案,移送峨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作為監委成立后辦理的第一起采取留置措施案件,該縣監委積極探索實踐,制定各階段各環節工作方案,爭取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指導和支持,嚴格執行《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等四項制度,提高監察調查工作的效率和質量,規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機制,實現紀法順暢、高效、有序銜接。
在案件查處過程中,審查組嚴格按照監察法賦予的調查權限,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審查,全要素試用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扣押、搜查、鑒定、留置等10項措施,發出訊問通知書22份,詢問通知書60份。
經查實,普宗麗利用擔任玉溪大化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化念片區)出納、玉溪農業生物產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出納、甸中—十街生物產業項目建設指揮部出納的職務便利,將單位公款占為已有,數額較大;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超過3個月未還;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用于掩蓋違法行為;違反社會公德。普宗麗身為國家公職人員,違反社會公德,觸犯刑律涉嫌犯罪。根據監察法、刑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經峨山縣監委委務會研究,決定給予普宗麗政務開除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該案也是峨山縣監委成立后辦理的首例涉嫌職務犯罪類的案件。為了在法定時限內審查結案,集體研究制作“作戰圖”,紀委監委各部門密切配合,攻克難關,查閱卷宗、分析案情、審理案件,制作移送起訴文書。經過107天緊鑼密鼓的工作,審查組克服無經驗可借鑒等諸多困難,使案件在辦理中順利完成了違紀違法的“一案雙查”。
開展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峨山縣加快紀檢監察干部深度融合,積極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將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釋放出全面從嚴治黨一刻不松、一步不退的強烈信號。(楊富東 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