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0月開展巡察工作以來,玉溪市共派出巡察組217個,對306個黨組織進行了常規巡察,發現問題2899個,問題線索360個。截至目前,全市根據巡察移交問題線索共立案審查58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8人,移送司法機關16人。市、縣(區)兩級脫貧攻堅專項巡察,發現問題218個,問題線索110個,立案審查38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5人,問責處理9個基層黨組織、19名黨員干部,移送司法機關4人,發揮巡察標本兼治戰略作用,政治巡察“顯微鏡”“探照燈”的作用充分彰顯,有力推進了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壓實“兩個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敢于動真碰硬,深挖細查被巡察單位在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人用人、資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原原本本反饋,直接找黨委(黨組)書記說問題,堅決把整改責任壓下去,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確保巡察成果落到實處。
狠抓整改落實,促進問題有效解決。通過巡察整改,“市房屋交易服務中心針對二手房交易,強制要求交易資金存入指定監管賬戶進行監管,監管期間產生利息不歸交易雙方”“市少體校部分職工占用國有土地集資建鋪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面留存應退未退投標保證金”等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挽回經濟損失達2000余萬元。
發現和懲治“微腐敗”,切實維護群眾利益。通過巡察,查處了“元江縣那諾鄉規劃建設和環境保護中心原主任騙取農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補助資金”“澄江縣路居鎮三百畝、紅石巖等2個村委會違規使用扶貧資金、侵害群眾利益”“新平縣政府扶貧辦原主任挪用扶貧專項資金”“元江縣澧江街道南昏村村委會委員、報賬員‘雁過拔毛’,違規收受‘辛苦費’”“紅塔區大營街街道龍潭社區居委會原主任侵占低保戶社保金、虛報冒領烤煙種植補貼”等優親厚友、吃拿卡要、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等違紀違法案件;問責了一批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紀律要求不嚴、工作作風不實的干部,全市脫貧攻堅領域存在的問題得到有效遏制,群眾的獲得感不斷增強。(普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