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普洱市思茅區監委先后對李某宏、蔣某某、李某萍3人采取留置措施,辦案人員依紀依法履職、用心用力工作,形成了把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生動實踐。
這3名留置對象分別是行賄人、公職人員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代表不同類別的調查對象。思茅區紀委監委將此當作工作思路上的探路式挑戰、力量整合上的融合式挑戰、法紀銜接上的拓展式挑戰,以起跑就沖刺、開局就發力的姿態投入到審查調查工作。在工作協調上,區紀委監委積極探索實行AB角工作模式,即紀委原有人員任室主任的與轉隸人員任室主任的紀檢監察室互為AB角,相互彌補紀法銜接、法法銜接及人手不足問題。在案件主辦人員選擇上,全區7個紀檢監察室13名辦案人員堅決服從指揮調配,“老將”與“新兵”分別挑擔子,每個人都把自己當成“責任共同體”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彼此支持信任,取長補短,盡顯團隊力量。
如何把監察調查程序走規范走到位?區紀委監委從立案調查到運用調查措施,每個環節均嚴把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每開始一項調查措施都盡量通盤考慮,反復推演,慎之又慎。如在討論是否對蔣某某采取留置措施時,紀委原有干部和轉隸干部爭議很大,對此,區監委決定關注違紀與緊盯職務犯罪相結合,繼續收集證據。調查組通過外圍大量的走訪和大數據信息排查,逐步掌握與其有特定關系往來的人,當把這一事實拋到蔣某某面前時,案件打開了突破口。
隨著調查的深入,被調查人李某宏對自身問題認識深刻,承認其有行賄行為,因情節較輕,思茅區紀委監委對其留置34天后,于4月17日對其解除留置措施。蔣某某和李某萍兩起留置案正在依紀依法開展。(楊富東 伍曉慧 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