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市關于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要求,適應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新形勢和新任務,日前,玉溪市紀委、監委制定出臺《關于加強全市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為加強紀檢監察干部自身監督提供了有力遵循,著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鐵軍”。
《實施意見》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抓早抓小,分級負責、齊抓共管,懲防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按照“執紀者必先守紀,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從監督對象、監督內容、監督方式、責任追究等方面,對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作出了具體部署。
《實施意見》指出,將以維護紀檢監察機關的良好形象為核心,盯住重要事項、重點崗位,健全內控機制,完善監督體系,強化監督措施,扎緊制度籠子,有效管控風險,嚴格制約權力運行,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管理。通過對紀檢監察干部在監督執紀工作、社會交往、家庭生活中遵規守紀情況的監督檢查,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干部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實施意見》強調,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嚴格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查處。對紀檢監察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核實,根據調查核實情況提出相應的處理建議;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嚴格按規定一查到底;對紀檢監察干部確實違反紀律的,動輒則咎,不護短、不手軟,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處理。
《實施意見》要求,全市紀檢監察干部要堅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自覺接受監督、配合監督,把監督當成一種關心、愛護和保護,習慣在受監督的環境中工作、生活。防止出現欺騙組織、逃避監督,甚至對抗組織調查的行為。(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