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紀委、監委印發《昆明市紀委市監委派駐機構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從工作關系、監督職責、監督重點與方式、執紀審查、案件審理、問責事項辦理等幾方面對派駐機構工作進行規范,讓派駐監督目標更明確,方向更明晰,行為更規范,確保監督執紀監察責任落實到位。
明確定位,擦亮監督“探頭”?!掇k法》指出,派駐機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市紀委、監委授權,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派駐機構開展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駐在部門以下8個方面工作情況: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章黨紀黨規、憲法法律法規情況,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的情況和執行“七嚴格十嚴禁”的情況;駐在部門及其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執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完成中心工作任務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工作制度的情況;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的紀律作風情況;開展干部作風專項治理的情況。
細化流程,規范監督執紀。除了對監督職責、監督重點與方式進行明確,《辦法》還對派駐機構的執紀審查和辦理程序做出規范。規定派駐機構受理和處置反映駐在部門管理的領導班子及成員、黨員干部和其他履行公職的人員違反黨紀或涉嫌職務違法的問題線索。要求派駐機構對收到的問題線索集體研究,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標準和方式提出書面處置意見,由派駐機構負責人審核簽字。明確經初步核實,對駐在部門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科級干部存在違紀、違法需要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的,派駐機構應當立案審查,必要時,可以立案審查科級以下干部違紀違法的案件。立案審查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在特殊情況下,經市紀委、監委對口聯系紀檢監察審查室批準,可以延長一次,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成立機構,加強案件審理。市紀委派駐市級機關工委紀檢組審理室負責完成和統籌協調派駐機構移送案件的審理工作,按便利工作原則,成立6個由派駐機構(不含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組)組成的案件審理小組。明確審理室審理派駐機構立案審查的科級領導干部黨紀政務處分案件;審理小組負責審理派駐機構立案審查的科級以下(含科級非領導)干部黨紀政務處分案件。此外,對派駐機構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給予被審查人的黨紀政務處分權限進行了劃分。同時,要求處分決定在宣布后3個工作日內報市紀委、監委對口聯系紀檢監察監督室備案。
壓實責任,嚴肅追究問責?!掇k法》規定,派駐機構對需進行問責處理的,填報《問責事項啟動呈批表》啟動問責;對市紀委、監委交辦的問責事項直接啟動問責。對黨的領導干部給予通報的,由承辦部門報派駐機構集體研究后,形成問責決定;對黨的領導干部給予誡勉和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的,經派駐機構集體研究,報駐在部門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同意后形成問責決定。組織處理按照干管權限交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對黨組織作出檢查、通報問責處理的,經派駐機構集體研究,報駐在部門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同意后形成問責建議;對黨組織給予改組問責,應按照黨章和有關黨內法規的程序和規定辦理。同時要求問責決定在宣布后3個工作日內報市紀委、監委對口聯系紀檢監察監督室備案,由各紀檢監察監督室匯總后報黨風政風監督室統計備案。
據悉,自2017年12月派駐機構改革以來,昆明市共設置派駐機構28家,實現對93家市級黨政機關、市直屬事業單位派駐監督全覆蓋。《辦法》的出臺,將促進派駐機構履行職責、發揮作用,全面提升黨內監督實效。(蘇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