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紀檢監察干部,我沒有嚴格執行黨紀法規,給隊伍造成了不良影響,我誠懇接受組織的教育和處理。”被沾益區紀委監委誡勉談話問責的某紀檢監察干部說。
在深入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工作中,沾益區不斷完善相互監督制約的權力運轉機制,突出對紀檢監察干部履職情況的監督,嚴防“燈下黑”。一方面,嚴格執行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四項制度”,實行重大問題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區監察委員會會議集體研究決定,重要案件報請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監委批準,實現對審查調查全過程的監督制約。另一方面,將監督視角轉向隊伍建設,按照紀檢監察干部“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要求,制定外出報備、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開列“負面清單”,制定不準參與用公款支付的各種高檔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準利用執紀執法工作便利接受財物、宴請、娛樂消費和其他不正當利益等“20個不準”,對紀檢監察干部“8小時內外”進行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從嚴從細管住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行為。
按照堅持“刀刃向內”的要求,沾益區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的信訪件實行歸口辦理,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清倉起底,對紀檢監察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并進行通報。今年以來,全區共處置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4件,問責2人。(楊富東 黃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