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探索完善巡察工作上下聯動機制,推動紅河州巡察工作向基層黨組織延伸,州委第六輪巡察安排常規巡察的同時,統籌安排脫貧攻堅專項“提級巡察”和“交叉巡察”。
此輪脫貧攻堅領域專項巡察整合州縣兩級巡察力量,采取“提級巡察”和“交叉巡察”同步進行的方式,直接入村到戶,和基層群眾面對面,突破人情困擾,精準發現問題。“提級巡察”設1個巡察組,在州委和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由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及作巡察任務安排,對綠春縣戈奎鄉進行巡察;“交叉巡察”設3個巡察組,巡察組在被巡察黨組織所在縣委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由被巡察地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及作巡察任務安排,采取“推磨式”交叉形式對三個縣的三個鄉鎮進行巡察。
脫貧攻堅專項巡察注重發現貫徹執行中央脫貧攻堅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縣委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的問題;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履行“紅河州鄉鎮包干脫貧攻堅責任清單”不到位的問題;貧困識別和退出不精準的問題;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扶貧工作效能問題;扶貧項目實施以及資金管理使用中的違紀問題;掛包幫幫扶責任是否落實,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履職是否到位和干部作風不嚴不細不實的問題;對照省委巡視紅河脫貧攻堅專項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是否到位問題。同時,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其他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也納入巡察監督重點。
州委要求各巡察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政治擔當和從嚴從實的工作作風,不負州委重托,圓滿完成巡察任務。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要仔細甄別、分類匯總,并針對性提出整改要求,及時反饋,發現的問題線索按程序轉辦。要對整改落實情況加強督查督辦,對整改不落實、不到位,甚至弄虛作假、拖延不改的,要嚴肅追責;被巡察黨組織所在地縣委及巡察機構要牢固樹立巡察上下聯動“一盤棋”思想,認真履行主體責任積極配合做好信息提供、后勤保障等工作,推動形成巡察監督合力;州委巡察辦要加強對“提級巡察”“交叉巡察”工作的統籌謀劃和指導,確保“提級巡察”“交叉巡察”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推動紅河政治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向基層延伸。(羅金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