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中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日前,怒江州出臺了聯席會議制度。
聯系會議制度指出,紀檢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要堅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權責一致,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嚴格依紀依法辦案,綜合運用法律、紀律等手段,增強辦案的政治、紀律、法律和社會效果。
該制度確定了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包括州紀委監委、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州公安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要求各單位指定一名聯絡員,負責做好日常信息傳遞及報送工作。
制度對聯席會議、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也作出明確要求。同時要求各成員單位對涉及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和重大案件處理,及時向聯席會議工作領導小組匯報;由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進行辦理,加強溝通聯系與協調配合。
“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可以加強各單位和部門之間橫向聯系,對信息共享及案件查辦工作有促進作用,同時也能把資源優勢最大化,加快各項工作的推進步伐。”州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如是說。(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