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紀委、監委印發《德宏州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開列九項改革任務清單,統籌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充分發揮改革的突破性、先導性作用,推動組織制度創新轉化為治理效能,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為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提供強大動力。
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到實處。把各級黨委、紀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情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巡察監督和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督促州直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織扛起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管理監督;督促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高校黨委(黨組)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完善紀檢機構設置、職責等;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向下傳導,以懲治“蠅貪”和掃黑除惡為抓手,督促基層黨組織擔負起主體責任,賦予鄉鎮紀委監察權,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完善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級聯動”平臺,建立監控指揮系統,使脫貧工作在紀委、監委的監督下開展;用好問責利器,實行嚴肅問責,曝光典型問題。
全面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完善黨領導反腐敗的工作機制、決策機制和具體舉措;深化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認真貫徹執行監察法,全要素試用12種調查措施;理順紀檢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辦案協作等方面的機制,實現執紀審查、依法調查和審查起訴順暢銜接;探索紀委、監委、派駐、巡察“三聯動”辦案模式,制定出臺理順紀委、監委內設機構與派駐機構、巡察機構關系的工作意見,既監督到位、不留死角,又避免職級交叉、重復勞動,相互協調聯動,一體發揮作用,開展監察官制度調研及相關工作。
進一步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強化黨委對巡察工作的統一領導,深化政治巡察,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兩個維護”作為新時代巡察工作的“綱”和“魂”;提高巡察全覆蓋質量,健全州、縣(市)巡察制度,實行“州縣一體化”巡察,探索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察,建立巡察上下聯動監督網,強化巡察結果整改和成果運用。
切實發揮派駐監督“探頭”作用。健全派駐機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州、縣(市)紀委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全覆蓋;深化派駐機構改革,賦予派駐機構監察職能,明確派駐機構監察權限和工作程序。
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認真貫徹執行紀委常委在民主生活會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等制度。
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堅決防止黨內形成利益集團,探索上級紀委加強對下級紀委開展日常監督、處置問題線索等工作體制機制,建立案件直查、倒查、平查制度,完善各級紀委、監委辦案質量的工作機制,探索“三個不”一體推進的工作措施。
進一步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與司法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增強工作合力;推進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跨領域、跨部門協調配合。
進一步扎緊制度籠子。制定進一步規范談話工作的意見,增強談話的監督和警示效果,落實德宏州“誰分管誰談話”辦法;制定實施《關于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加強監督的實施辦法(試行)》;認真貫徹執行憲法、監察法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規定等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即將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等黨內法規;完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等貫徹落實意見;完善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
推進紀檢監察機關自身改革。加大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力度,修改完善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監督管理的意見;鞏固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成果,堅決防止參加的議事協調機構反彈;加大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力度,分層分批舉辦覆蓋州、縣(市)兩級的“轉隸融合、素質提升”輪訓;運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建設覆蓋紀檢監察系統的檢舉舉報平臺,提高反腐敗工作信息化水平。
圍繞九項改革任務清單,要點對重大改革任務進行分解、明確責任主體、具體措施、時間進度、完成時限;建立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工作臺賬和督察計劃清單,實行《落實情況督促通報制度》,對照臺賬任務,堅持“月統計、季通報、年對賬”,及時上報改革事項落實情況,及時報備改革成果。(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