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工作期間,大理州各級各部門加強溝通對接,認真配合做好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有關工作,切實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明確主辦責任,確保問題處置。明確環境保護案件主辦責任人,對案件辦理全過程負責,加大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轉交辦問題線索的調查處置。可以立行立改的,堅決立行立改,辦理完成后當天上報辦理結果;不能立行立改的,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快辦理速度,不局限于要求的上報時限,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同時,要求到現場對查辦措施是否到位,查辦過程是否依法依規,查辦結果群眾是否滿意等進行重點核實;對重復投訴而核實結果為“不屬實”和反映情況為“不屬實”的案件進行再核實,確保所有案件都經得起檢查抽驗。截至目前,全州共28批次接收環境保護問題線索128件,已全部分辦轉辦完成,辦結72件。
狠抓督察督導,確保整改見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全面梳理匯總2016年以來全州查處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案件,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回頭看”接收的環境保護信訪舉報問題及時交辦轉辦,督促承辦單位會同環保、發改、工信、國土、住建、規劃、交通、農業、水利、林業、旅游、安監、城管、公安等部門迅速分析研判、調查核實。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及州信訪局分別牽頭組建三個聯合督查組,對各縣市、州級相關部門的整改情況進行督查。對整改不力,特別是對“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漏報謊報”的進行嚴肅問責追責。
落實黨政同責,嚴查突出問題。印發《關于對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轉辦信訪舉報件調查核實及責任追究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設立責任追究組,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縣市、州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和干部管理權限,認真履行環境保護職責,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進行梳理排查;對督察組下沉督察期間提出的問題,立行立改;對需要問責追責的要查清事實,分清責任,準確認定責任,依紀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督促抓好整改落實,確保整改到位;對“回頭看”期間交辦的群眾舉報投訴環境問題,按照“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追責不到位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的“四不放過”要求辦理,使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張琦 許洪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