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45天緊張的工作,近日,石林縣留置“第一案”結束調查,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
據了解,該留置案件被調查人昆明某企業員工田某涉嫌貪污,伙同其他公職人員(另案處理)修改測繪圖,虛報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騙取土地及房屋征收安置補償款。2018年4月27日,石林縣公安局將被調查人田某涉嫌貪污的案件線索移送縣監委。5月2日,縣監委決定對田某立案調查。因被調查人田某涉嫌貪污數額巨大,有逃跑、串供、毀滅證據的可能性,5月17日,經昆明市監委批準,石林縣監委對田某采取留置措施。
作為石林縣監委成立后的首例留置案件,縣紀委監委高度重視,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既確保辦案質量又加快業務融合。為充分發揮留置“第一案”的練兵作用,留置期間,縣監委先后從機關、鄉鎮、紀檢組抽調政治過硬、作風優良的紀檢干部參與調查、陪護等工作。在專案組的傳、幫、帶下,更多的紀檢干部參與“實戰”中,為今后規范開展調查處置奠定了基礎。
調查中,辦案人員積極運用監察法規定的談話、訊問、詢問、調取、留置等措施,依紀依法安全辦案。為推進紀法銜接、法法銜接,縣紀委監委與縣法院、縣檢察院聯合制定了《石林縣辦理貪污賄賂犯罪和瀆職犯罪案件的證據收集指引》。
“通過田某一案,我們摸索了一些方法,積累了一些經驗,也發現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下步更好地履行監察職能推進反腐敗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奠定了基礎。”石林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周洪濤表示。(楊富東 黃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