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理州開啟搶救模式,全力開展洱海保護治理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高位推動工作落實。
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為抓手,牢牢牽住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牛鼻子”,壓實相關縣市、部門在洱海保護治理中的責任。把對洱海保護治理“七大行動”落實不力、項目推進緩慢、未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任務等紀律作風問題作為重要內容,列入州對縣市、部門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中。通過細化、量化考核標準督促各地各部門在洱海保護治理等工作中轉作風、敢擔當、敢作為。
“七大行動”指揮部紀律檢查組設16個紀律檢查小組,緊盯洱海保護治理紀律作風突出問題,抓住不落實、不擔當的典型,嚴肅查處洱海保護治理中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等紀律作風突出問題。對大理市、洱源縣相關單位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對項目建設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對洱海保護治理工作期間參與賭博的洱源縣國土局副局長、縣環保局副局長及鎮、村相關人員立案審查;對大理市“兩違”“兩污”相關數據底數不清、上關鎮“三清潔”工作開展不徹底、灣橋某海景酒店應停未停、大理古城玉洱路違法建設等問題下發紀律檢查建議,督促整改,持續推進洱海保護治理工作。
上半年,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洱海保護治理“七大行動”檢查554次,發現并督促相關部門整改問題686個,下達督辦通知138份,提醒談話42人,約談單位2個,約談領導16人,問責11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人,為洱海保護治理提供了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張琦 許洪議)